22日,記者從聊城市住建局了解到,《聊城市新型城鎮化規劃(2016-2020年)》于近日正式完成,據介紹,此規劃明確了聊城市未來城鎮化發展路徑、目標和戰略任務,優化城鎮化布局,統籌相關領域制度和政策創新,是指導全市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戰略性、全局性、基礎性規劃,也是組織實施新型城鎮化戰略的行動方案。
規劃
人口發展功能區將劃分為四類
規劃顯示,至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56%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45%以上。其中市區常住人口城鎮化率80%左右,聊茌東都市區常住人口城鎮化率70%以上,其他縣市基本達到40%以上。努力實現55萬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促進33.5萬城中村、城邊村居民完全市民化。
綜合考慮資源環境承載力、生產力布局和地區發展條件等因素,科學界定人口發展功能區,明確不同功能區人口發展定位與方向,完善人口規劃與政策體系,引導人口有序流動和適度聚集,統籌人口的生存與發展空間,增進城鄉人口發展的機會公平。全市共劃分四類人口發展功能區:人口重點集聚區、人口適度集聚區、人口優化控制區和人口適度外遷區。
在資源環境承載力框架內,促進人口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以本地城鎮化為主,引導外出人口回流,縮小市域常住人口與戶籍人口差距,至2020年,實現全市常住人口與戶籍人口基本平衡,達650萬人左右。
數據
至2020年實現44萬外來務工
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規劃顯示,至2020年,全市將實現44萬外來務工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平均每年8.8萬跨鄉鎮就業農業人口落戶城鎮。重點解決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能夠適應城鎮產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的人口落戶問題。切實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完善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至2020年,全市實現11萬就地轉移農業人口市民化,平均每年2.2萬就地就近農業人口融入城鎮。推進小城鎮和農村新型社區建設,提高就業吸納能力和服務支撐能力,在農村地區培育人口轉移新空間,實現“離土不離鄉”的就地城鎮化。
落戶
縣(市)街道辦事處落戶基本實現“零門檻”
規劃顯示,加快落實戶籍制度改革政策,推進落戶策略由吸納勞動力遷移向接納家庭遷移轉變,優化完善“三投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投資興業、購買商品房等人員落戶政策,積極推進在城市長期穩定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遷移。
市域范圍內的我市戶籍人口,在市區內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或合法穩定就業,同時按規定參加當地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我市以外人員,在本市市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合法穩定就業,同時按規定參加當地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不設置面積、金額限制。在縣(市)街道辦事處、建制鎮鎮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或合法穩定就業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基本實現“零門檻”進入。
教育
到2020年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比例達95%以上
規劃顯示,將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全部納入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疇,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以流入地公辦學校為主接受義務教育。到2020年,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比例達95%以上。建立健全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學生學籍轉接提供便捷服務。實施義務教育“兩免一補”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隨學生流動可攜帶政策,杜絕各類歧視性政策,不得向農業轉移人口子女收取或變相收取借讀費、贊助費、擇校費等費用。逐步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中等職業教育、普惠性學前教育以及接受義務教育后參加升學考試的實施辦法。
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同工同酬。嚴格實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健全以“一書兩金一卡”制度為主要內容的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完善工資支付動態監控制度,推進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建設。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切實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勞動合同簽訂率和履約質量,保障農業轉移人口與單位職工享有同等權益。清理各類針對農業轉移人口的就業歧視政策,消除城鄉勞動者的身份差異。
改善基本醫療衛生條件。根據常住人口配置城鎮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資源,將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納入社區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體系,按國家規定免費提供健康教育、婦幼保健、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控、計劃生育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探索
將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城鎮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積金制度
探索將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城鎮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積金制度。推進以保障性住房為主,限價商品房、棚戶區改造、租賃補貼為輔的全方位、多渠道、寬范圍的住房保障體系。鼓勵用人單位自建以及依托市場租賃、實行公共租賃住房先租后售,農民工集中的開發區和產業園區可以建設成套型和宿舍型公共租賃住房,農民工數量較多的企業可按規定建設農民工集體宿舍。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具有穩定就業的進城務工人員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完善金融服務制度,對興建農民工公寓的個人和機構,鼓勵金融機構為其提供長期低息銀行貸款。
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以擴大農民工社會保障覆蓋面為重點,依法將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納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貫徹落實《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研究制定城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規范銜接的實施細則,加快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依法將建立勞動關系、實現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允許靈活就業的農民工參加職工或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維護農民工參保繳費權益。推進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銜接合作,開辦各類補充性養老、醫療、健康保險,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多元化參保需求。到2020年,基本社會保險實現城鄉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