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中央紀委獲悉,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簡歷
黃興國,男,漢族,1954年10月生,浙江象山人,1973年9月入黨,1972年11月參加工作,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
現任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
1972.11-1973.11 浙江省象山縣曉塘公社團委書記、黨委副書記
1973.11-1976.11 共青團浙江省象山縣委副書記
1976.11-1982.12 浙江省象山縣金星公社黨委書記(其間:1980.11-1982.10 浙江省委黨校干部專修科馬列主義基礎理論專業學習)
1982.12-1984.01 浙江省象山縣委宣傳部部長
1984.01-1985.09 浙江省象山縣委副書記
1985.09-1989.07 浙江省象山縣委書記
1989.07-1990.09 浙江省臺州地委副書記
1990.09-1994.09 浙江省臺州地委書記
1994.09-1996.08 浙江省臺州市委書記(其間:1995.09-1996.07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
1996.08-1998.01 浙江省政府秘書長
1998.01-1998.11 浙江省副省長(1995.09-1998.07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學專業學習)
1998.11-2003.11 浙江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
2003.11-2007.06 天津市委副書記、副市長(2001.09-2004.08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管理學博士學位)
2007.06-2007.12 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7.12-2008.01 天津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8.01-2014.12 天津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4.12- 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
第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簡歷摘自天津政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