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跑部錢進”來說,通過一條龍造假獲得國家巨額補貼就容易多了。自2009年起,國家住建部、財政部等兩部委下發多份關于可再生能源建筑補貼文件后,各地紛紛啟動了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縣、示范城市和示范項目的申報工作。
根據住建部和財政部的計劃,到2015年底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積超過25億平方米,這意味著國家補貼將達到百億元。
兩起發生在陜西省安塞縣和合谷縣、由中央紀委督辦的“合同詐騙案”則揭開了地方政府與中介、企業等聯手騙取國家補貼的內情。日前,涉案人員因此獲刑。
住建部下屬單位員工參與騙補
2009年7月,為加快發展新能源與節能環保產業,推進建筑節能工作,國家財政部、住建部決定以市(縣)為單位,實施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廣應用示范,并給予最高額1800萬元的國家財政補助資金。
之后,兩部委再次將實施可再生能源建筑補貼推廣到城市和項目。2013年3月11日,西安市公安局接中共陜西省委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及省公安廳通知,對中央紀委專案組移送的“祖宇鵬等涉嫌合同詐騙案”立案偵查。
該案揭開了騙補背后的故事。祖宇鵬,北京福鞠國際文化交流有限責任公司實際控制人。材料顯示,任職延安市人民檢察院辦公室副主任的張恩愷,2011年在“生物柴油項目”籌資期間,通過他人得知祖宇鵬能幫助申請國家補助資金。
張恩愷于2011年4月19日前往北京與祖宇鵬見面。當晚,雙方即約定張恩愷以實撥資金的15%作為報酬給祖宇鵬等人。
按照規定,“生物柴油項目”不屬于補貼范疇。為了獲得國家財政補助資金,張恩愷向祖宇鵬提出由其協調安塞縣政府,以安塞縣名義申報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縣,獲得補助資金后將其中部分款項用于“生物柴油項目”。
就在當晚,祖宇鵬等人根據網上搜索的材料即完成了安塞縣名義申報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縣的材料。
在此之前,祖宇鵬與同為河南鞏義人的住建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李現輝就幫助他人獲得國家補貼達成一致,并邀請了中國建筑設計咨詢公司節能與環保事業部工作人員梁境負責報告的撰寫。
地方政府全力支持
在祖宇鵬等人在房間里編寫項目申報材料的同時,張恩愷安排他人回到安塞縣找到安塞縣有關負責人,由其協助審批材料。
在安塞縣陸某通過電話指示后,當天上午10時許,他找到安塞縣住建局副局長郭某某,郭某某安排人員在申請材料上蓋了公章。后延某某又帶他分別去安塞縣財政局、經濟發展局、質量監督局給申請材料蓋了公章,又協調加蓋了縣政府的公章。
當天下午,蓋好公章的材料送到延安市財政局。同年5月上旬,祖宇鵬、李現輝、梁境三人赴安塞縣進行考察。三人返回北京后,梁境提出要先行支付前期費用,祖宇鵬遂向張恩愷索要50萬元,將其中20萬元支付給梁境。
2011年6月,評審會召開前夕,梁境認為安塞縣的申報材料無法達到獲取1800萬元國家最高補助資金的要求,通過李現輝及祖宇鵬告知張恩愷。
張恩愷提出修改申報材料,以確保拿到最高補貼,后李現輝將原申報材料交給祖宇鵬,在李現輝辦公室調整了申報材料的部分關鍵內容,增加技術實施方案,夸大申報可再生能源建筑的應用面積。
由祖宇鵬利用原材料僅頭尾部加蓋公章的漏洞,將改動的內容替換后重新膠封。最終,住建部、財政部將安塞縣列為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縣,并下撥1800萬元補助資金。
2011年底,補助資金撥付至安塞縣財政局,張恩愷為此注冊成立了弘安辰華公司,以采購太陽能轉換設備為名,與安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以下簡稱“安塞縣住建局”)簽訂采購合同,后安塞縣政府分三筆將1100萬元補助資金撥付給弘安辰華公司。
張恩愷除給安塞縣政府指定項目支付120余萬元工程款外,先后共支付給祖宇鵬390余萬元,祖宇鵬又將其中的70萬元分給李現輝和梁境,李現輝獲得33萬元,梁境獲得37萬元。張恩愷將剩余款項用于償還個人借款、給他人借款及個人消費。
同樣的手法,祖宇鵬再次幫助陜西合陽縣獲得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縣稱號,獲得1200萬元國家補助資金,后者為此支付祖宇鵬300萬元咨詢費。
補貼資金缺乏監督
有數據可查的是,截至2014年年底,全國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項目有386個,示范城市47個,示范縣98個。“應該說覆蓋了我們國家大部分的地區,所有的省市都有,一個省市示范市(縣)有多有少,但是覆蓋種類應該說是非常全面了。”住建部科技與產業發展中心副主任梁俊曾公開表示。
他曾表示,可再生能源應用的量也會進一步提高,以后就此成為一個常態化的要求,它不是一定要通過財政資金來進行獎勵、激勵這么一個過程。“就像要把墻體保溫做得很好一樣,把門窗保溫隔熱做得很好一樣,可再生能源建筑領域也同樣作為一種必備的設施跟建筑一體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住建部印發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驗收評估辦法》對可再生能源建筑項目驗收、資金使用等都做了明確規定。其中,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會同財政主管部門組織對申請驗收評估的示范市縣進行驗收審核,出具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驗收評估報告并報住房城鄉建設部。
同時,住建部會同財政部對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的驗收評估情況進行復核,必要時進行抽查,并對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撥付及使用情況、省級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能力建設情況進行核查。
安塞縣等申報示范項目則暴露了監管的空白。材料顯示,2012年上半年,張恩愷獲得1800萬元資金后僅為安塞縣高家峁村90戶農戶免費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同年3月,弘安辰華公司按照縣里的要求,出資約70萬元在李家灣村建設一個太陽能陽光大棚。
國家批復的文件上顯示,安塞縣可再生能源示范項目原申報公共建筑面積為55.8萬平方米,但陜西高院判決書顯示,經核實實際公共建筑面積為19.6萬平方米,55.8萬平方米的數字完全是捏造的。在專家評審會上,李現輝則通過其他人向專家打了招呼。
在合谷縣申報示范項目上,合谷縣獲得的1200萬元補助隨后進入了一個叫世豐集團的公司。在當地規劃局局長的協調下,世豐集團支付了祖宇鵬300萬元的咨詢費。“讓世豐集團給政府幫個忙,先給祖宇鵬拿300萬元,縣政府隨后給他解決。”這是當地規劃局局長對世豐集團董事長的表態。
2016年上半年,祖宇鵬、李現輝等人以詐騙罪被陜西省高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