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長期缺乏主管部門、法律制度缺位的城管執法,爭議頻出。去年年底住建部被明確為負責全國城市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后,近日住建部又起草并發布了《城市管理執法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了包括“違法停放機動車輛的行政處罰權”在內的城管執法范圍。大河報記者昨日獲悉,目前鄭州市也正在著手推進城管執法立法的進程。
背景|城管執法缺乏主管部門,法律制度亦缺位
此次征求意見稿的出臺,并非一蹴而就。
現有的城市執法體制和城市管理工作,有一些已不適應新的形勢和要求,其中就包括國家和省級層面缺乏專門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此外,管理理念落后,城市管理和執法工作缺乏專門的法律法規,執法主體資格不明確、執法程序不規范等也引起普遍關注。
2014年12月以來,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央編辦、國務院法制辦牽頭,會同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14個部門,研究提出了改革城市執法體制、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去年年底出臺了《中共中央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其中明確提出,住建部負責對全國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研究擬定有關政策,制定基本規范,做好頂層設計,這也是我國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城市管理工作的綱領性文件。隨后,住建部就開始全面啟動城市管理和執法工作的系統性改革、研究、部署。
新政|明確執法范圍處罰違法停車歸城管
“城管到底該管啥?”每當城管執法起爭議時,這個話題都會引發新一輪熱議。
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見稿中,終于明確了城市管理執法行政處罰權的具體內容和邊界。
“執法范圍”包括六個方面。此外,還明確了除六方面以外領域的事項,原則上不得集中執法。
其中,“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的全部執法以及“水務管理方面”和“食藥監管方面”的部分執法是新增加的三方面職能,而最引人關注的則是對違法停放機動車輛的行政處罰權。
落地|城管處罰違法停車,鄭州不是第一次
“我們急切盼望《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的出臺。”昨天,提到征求意見稿,鄭州市城市管理局法規處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在全國范圍內,目前城管執法參照的都是住建部、園林綠化、公共事業,甚至是其他行業,像環保、工商等部門的法律,“它沒有一個專門的明確的法規。”
這位工作人員表示,城管執法隊伍龐大,僅鄭州市就有2000多人,這次的征集意見稿具體而明確地規定了城管執法主體和執法范圍,“這是在給城管正身啊!”
記者調查發現,把違法停車的行政處罰權交給城管,并不是一項創新。一名基層城管執法人員表示,早在十幾年前,國務院就發文明確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鄭州是全國試點城市之一,規定還細分,機動車道上的違法停車行政處罰權歸公安交管部門行使,非機動車道上的歸城管部門,“當時的城管部門指的是2001年剛成立的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由他們對非機動車道上違法亂停車輛行使拖車處罰。”可沒過幾年,城管的拖車權力又被叫停了。至于原因,這名城管執法人員也不知情。
“早些年城管處罰機動車亂停亂放是一種執法的新嘗試,這次出臺的征求意見稿則是通過部門規章的形式,把之前的嘗試給固化了。”上述鄭州市城市管理局法規處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鄭州市正著手推進城管執法立法的進程。
聲音|城管來貼條,公安部門愿意嗎
上個月,大河報“城市設施糾錯平臺”曾報道鄭東新區部分道路亂停車的現象,也有一位基層交警坦承一線警力嚴重不足。當時報道中就探討過這樣一個話題:如果把違法停車行政處罰權從交警部門剝離、分解給有時間也有人力的城管部門是否可行呢?
一名基層城管執法人員表示贊成,他說目前的城管已肩負著養犬監督、維護市政設施、黃標車治理及大氣污染監督等多項職能,再加上一個處罰違章停車其實并不麻煩。
然而上個月征求意見稿并未出臺,城管執法權限不明晰,對違停進行處罰也無法可依,城管執法面臨“有責任無權利”的尷尬。可又不能視而不見,事實上,現在辦事處會給違停車輛貼上俗稱“小黃條”的“溫馨提示條”,可因為沒有任何約束力,多數是“貼了白貼”。今年上半年僅祭城路街道辦事處就貼出了10萬張“小黃條”。
不過,也有網友對城管貼條提出不同意見。記者調查發現,去年4月合肥城管在一次行動中下達了21931份違停通知單,當地網友質疑:“多龍治水”增加了行政成本,還可能存在“以罰代管”,與交警執法相比,城管效力也明顯不足。
昨天,也有一位基層城管執法人員指出:“該征求意見稿只是一個部門規章,不是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把機動車違章亂停的處罰權交給城管,公安部門愿意嗎?”她覺得,城管執法走到今天也確實不易,但若把城管搞成綜合性的部門,就應該有部更高級別的法律出臺,才能更好地協調各部門,否則各部門規章相沖突怎么辦。
“執法范圍”六個方面
1 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2 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筑施工噪聲污染、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的行政處罰權。環境保護管理方面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3 工商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4 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違法停放機動車輛的行政處罰權。
5 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6 食品藥品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的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三種途徑可提意見
1.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左側的“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提出意見。
2.電子郵件:xzfy@mail.cin.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九號住房城鄉建設部法規司(郵政編碼:100835),并請在信封上注明“城市管理執法辦法征求意見”字樣。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