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短短二十年的黃金窗口期,臺山和五邑城鄉出現了一場罕見的建設大潮。“境內村舍皆有革新氣象,生活程度甚高,地價亦異常昂貴”。如此昂貴的地價誰來買單呢?如此巨大的社會變革是誰推動的呢?如此海量的財富是誰創造的呢?不是地方政府也不是富商巨賈,而是千萬個華僑也就是出洋打工的農民工。當一幢幢洋樓、碉樓和僑圩拔地而起的時候,它們的主人多數都是在美國、東南亞的低收入階層。正是農民工這個群體通過借債湊錢闖出國門,在不同時期不同國度的城市化中參與了財富的創造,承擔了最終的成本。這是一場打上了西洋文明深深烙印的城市化。以建房為例,臺山在二十世紀初雨后春筍一般出現了各式各樣的僑房:
獨棟的雕樓,將嶺南傳統的炮樓與歐洲城堡結合起來;
連片的僑村,在背山面水的地方將土地整體通平,規規整整地規劃出棋盤格式的宅基地,如聯興僑村,每塊宅基地都是12ⅹ14米的面積,高度也完全一致;
由雕樓護衛的僑村,其典型應是燕溪里,兼有防衛和居住的功能;
而橋圩是這場城市建設中最經典的代表,這是一些座落在路口要沖、以柱廊和騎樓聯排圍合出小廣場的新市鎮,完全是歐美小城鎮的空間形態。例如汀江圩,由騎樓圍合出的廣場約6000平米,是標準的歐洲中世紀城市廣場的規模;公益埠,則是按北美中心城市的方式規劃成致密緊湊的棋盤格路網,由內設中庭的聯排騎樓填充起一個個一公頃左右的街區;非常有趣的是上澤圩,在廣場的中間布置一個單層柱廊圍合的菜市場,這完全是英國“最美鄉村”科茨沃茲的范式。僑圩不僅是居住功能,它們聯通著水運甚至是鐵路,成為一個地方交通、商貿的結點。
農民工,就是在城市中務工但并不享有市民待遇的農民。中國的農民工就是家鄉有宅基地和承包田、城里沒有社保和退休金的工人;當年美國的華工是在美國的鐵路礦山打工、卻沒有美國公民身份的中國工人。
農民工在城市化中不僅付出了血汗,而且承擔著“違法”的風險。假設一個赴美的華僑在辛苦勞作10年到20年之后才能積蓄一筆足以返鄉置業資金的話,那么臺山僑房的投資者至少也要在19世紀九十年代開始在美國打工,那個時候恰恰是《排華法案》生效期間。臺山僑房以鐵一般的證據告訴我們《排華法案》并沒有限制住從四邑到美國的民工潮。這是怎么回事呢?和當代中國的城市化一樣,農民工進城是要沖破一系列的法規政策束縛。從最初自帶口糧進城打工,到后來跨省跨國闖世界,他們冒險、吃苦、“違法”,沒有這種“集體的建設性的違法”就沒有當年臺山、今日中國的城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