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太湖垃圾傾倒事件”后,上海市政府目前已嚴禁市內所有建筑垃圾外運至外省市,城市垃圾何去何從,跨省偷運為什么廣受青睞?整治城市垃圾問題,當務之急是什么?城市化委員會城市可持續發展專委會、中國人民大學環境政策與環境規劃研究所所長宋國君認為,上海垃圾傾倒事件集中體現了有關政府部門在監管職責、力度以及方式等方面的不足。“亂到垃圾屬于污染問題,環保等部門應當負起責任,任何垃圾到了不該排放的地方,首先應該找到排放者。”
在宋國君看來,解決好排放者規范排放,其他問題才可能迎刃而解。因為運輸、受納等環節都是對排放者責任,如果排放管理松弛,后面所有問題自然會應運而生。比如,“排放者付費,不能誰的費用低就用誰來運輸,而不管這些垃圾究竟運到了哪里,規范的做法應該是運輸單位從受納場拿回單據作為憑證。”
與加強監管并行的垃圾處理基礎設施建設。在城市化快速建設的浪潮下,垃圾處理等硬件設施,往往更容易被忽視。比如,垃圾處理場建設等,往往因為規劃環節不重視、資金投入少、監管不到位等因素,很難與城市發展相配套,甚至出現一系列問題。在現有體制下,垃圾處理場的建設一般是住建、市容城管等部門負責。
在增強垃圾處理基建的同時,宋國君認為,“基本的監管原理其實比較簡單,根據污染者付費以及污染者負責的原則,有關單位執行,全過程都要有記錄,任何人違反了,都要處罰。其中,環保等部門負責對排放過程的監管,要么積極作為,要么就是不作為。”
此次上海事件主要是建筑物垃圾,宋國君表示,與城市生活垃圾以及危險廢物相比,建筑等工業垃圾相對來說監管更為容易,因為多數建設工業垃圾,都是法人單位排放,而不是家庭,如果認真落實,監管難度其實并不大。
“既然排放者將垃圾交給他們,就要運到指定地點才能付費。運輸過程和垃圾處理情況,也要有明確的報告制度,否則在實踐中,排放者可能是哪家便宜就選擇哪家,運走就行,而不管運到哪里。不要說太湖,就是北京城區,也能看到整車垃圾倒在路旁。這說明監管漏洞非常大。”宋國君說。
宋國君感嘆,“這么簡單的事,總是做不好,是很不應該的,太簡單了,實在是沒有技術含量。”
宋國君表示,建筑垃圾監管不涉及過多的技術問題,主要就是過程監管,建筑垃圾受納由于大多是專門場地,所以,調配好相關計劃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