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來自財政方面的公共投入,就應該體現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理念。幼兒園分列等級與差別收費,即使有某些積極作用,也需要認真評估是否還與時俱進。
針對幼兒園評估分級和差異收費,上海市人大代表、閔行區教育局局長王浩此前提出了“關于取消本市幼兒園評估分等定級并差異收費的建議”,近日該建議得到上海市教委答復,稱將幼兒園分別認定為二級、一級和示范園,是在專業質量上給予一定的認定,能讓辦園者清醒地認識到辦園水平和存在的問題,從而明確幼兒園的發展方向。
幼兒園分級不是上海獨有的現象,其他地方一樣存在。幼兒園評估分級這個通行的做法,和大學被分為“211”“985”等有些類似,表面上看,可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幼兒園和大學的發展,實際上人為造成了學校間的不平等。目前的政策大勢是簡政放權,評估分級應在此列,而且,只要評估分級存在,就可能產生尋租空間。以幼兒園為例,不同等級的幼兒園,收費標準不同,級別越高的幼兒園自然收費越高,上海的二級園收費每月175元,示范園每月700元。應該講,如此差別之下,不少幼兒園肯定有動力提高級別。據《東方早報》報道,有院長透露為升為一級園,從軟件到硬件就準備了三年之久。
如此長時間準備的投入,其軟件和硬件,尤其是硬件資金是如何獲得的?因為公辦幼兒園的投入標準是有據可查的,尤其是在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施政理念之下,如果對不同級別的幼兒園投入不一,是有違此理念的。學前教育以就近入學為原則,如果某個小區碰巧只有一家示范園,高收費標準并不一定是所有家長都認可的,但如果送到距離遠一些的幼兒園,對孩子和家長都不方便。另外,等級界定會在某種程度上助長擇校,很多家長在擇校問題上向來是不遺余力的,這種現象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也是不合拍的。而且,同樣會帶來尋租空間。
從根本上講,國家財政提供的公共服務一方面具有兜底功能,讓所有人都能享受到;另一方面要體現出公平公正。改革開放至今,政府權力與公民權利的歸位日漸清晰,權力為權利服務的理念也逐步鋪設到政策的各方面。從幼兒園的類別來講,如果是由市場主體舉辦的學校,可以在價格層面上有所放開,讓家長多些選擇,讓市場發揮資源配置作用,更好地服務于社會;但如果是財政投入的學校,應該體現出公平公正,讓納稅人獲得均等化服務。幼兒園并非帶有強制性的義務教育,但只要是來自財政方面的公共投入,就應該體現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理念。幼兒園分列等級與差別收費,即使有某些積極作用,也需要認真評估是否還與時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