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原因恐怕還在于管理部門“九龍治水”、政府安全責任缺失、審批把關不嚴、監督檢查不到位。做好城市基礎建設,又何嘗不是一種效率頗高的投資?
一個靚麗的身影“消失”在那條熟悉的路上,一個鮮活的生命“墜落”在那個年久的“深淵”。8月1日,鄭州中原路出現大面積塌陷,34歲的張帆不幸墜落塌坑,隨后失蹤。8月7日,失蹤了136個小時的張帆,在距離地面13米的地下防空洞被找到。
當看著這位愛美的姑娘最終滿身泥土被送往殯儀館時,傷感、憤怒、期望奔涌迸發,腦海里卻仍然盤旋著那幾個老問題:為什么城市在強降雨面前,變得脆弱不堪?為什么鄭州的道路會“塌塌不休”?兩年塌方超40次,為何見不到曾經排查隱患、綜合整治的效果?非得再次以鮮血為代價,才能敲醒責任“犯困的神經”、克服治理“短視的目光”?
要知道,災難從來不是“假想敵”。它總是在政府部門“打瞌睡”時埋下隱患的定時炸彈,總是在人們防范松懈時讓你付出驚人的代價。從張帆的悲慘遭遇,到“電梯驚魂”“下水道吃人”,再到“電線墜落”“樓房垮塌”……類似的安全事件一再發生,帶來嚴峻的治理考驗。表面上看,有投資不足、規劃不當、標準偏低等技術層面的原因,而根本原因恐怕還在于管理部門“九龍治水”、政府安全責任缺失、審批把關不嚴、監督檢查不到位。
生活在城市,卻因基建的脆弱而需要戰戰兢兢地防范意外,折射出政府在回答“城市為誰而建”問題時的理念偏差。一些地方對有財政貢獻的“投資項目”青睞有加、快馬趕工,卻對民生工程重“面子”輕“里子”,往往說起來優先,做起來排后。實際上,做好城市基礎建設,又何嘗不是一種效率頗高的投資?有經濟學家測算,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上投入1元,可以創造1.9元的國民收入,而且還能拉動投資、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增加就業崗位。這難道不是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更好的抓手嗎?
維護城市公共安全,地方執政者不能滿足于應急之策、習慣于腳痛醫腳,而要改變造成悲劇的真正源頭。當前,許多城市就像患了虛癥的壯漢,地面光鮮亮麗,地下炎癥不斷,平時只顧顏值擔當,出了狀況常以非常措施救急,而強身健體的根治之策卻被一再擱置,直到病入膏肓、積重難返。因此,我們總是看到這樣的“循環”:出了人命才高度重視,媒體曝光才協調出動,上面檢查才突擊應對,而隱患卻依然存在。也許,只有改革政績考核、強化督查問責,才能迫使城市管理者重新評估治本的價值。
有人說,對于一個13億多人口的國家,安全的防線實在是太長了,比長城還長,誰也不能保證它的每一塊城磚都是堅實的。誠如斯言,但這不正是我們努力的方向嗎?政府部門不能總是對過往教訓“復習再復習”,而對現實隱患忘了“預習再預習”。只有像習近平所強調的,“堅持標本兼治,堅持關口前移,加強日常防范,加強源頭治理、前端處理”,才能以最嚴的尺度,用最苛刻的標準,取得治本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