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在山西蒲縣走訪時了解到,不少村莊的養羊散戶都接到過通知,有的還被叫到鎮里開會,限期10天內賣掉羊。“鎮上要封山禁牧,限我10天內必須把羊賣掉,否則就要罰款”一位養羊戶說到。(8月8日《中國青年報》)
在山西蒲縣,有不少農民把脫貧致富的夢寄托在養羊上。然而,蒲縣的一紙“賣羊令”,卻將老百姓的致富夢壓到了最底部,變得有些遙不可期。賠錢賣羊不說,銀行貸款的重擔,又成為養羊戶難以承受之重。養羊脫貧過上好日子和封山育林抓環保,到底能不能調和,在全力解決扶貧脫貧問題上,一紙“賣羊令”又寫滿了幾家歡喜幾家傷,確實需要好好掂量掂量。
誠然,一些養羊散戶,單個家庭養殖數量雖少,但總數加起來就是一個不能忽視的數量。這是一個不能回避的事實。但另一方面,在這些數量的羊當中,既有被禁養的山羊,還有那些并不被當地禁止的綿羊、奶羊。當蒲縣一刀切式的強力推進“賣羊令”,不計后果的推進封山育林,是否真的考慮到了群眾的感受,是否考慮到了政策執行的冰冷和偏頗,都應該認真反思一番。
正是因為對“賣羊令”的不解和不滿,才會有舉家遷羊躲風頭的情況出現,才會有大羊被賤賣羔羊被餓死的情況。當農民花了八九萬元(這些可能是舉全家之財力,甚至包括銀行貸款),一夜之間,就被賣羊令無情的“趕”跑了養羊致富夢。很難說,這種封山育林抓環保,是對民眾的一種負責,說到底,也不是對封山育林政策的正確理解。
既要金山銀山,也要綠水清山。這一點,對于山西蒲縣重要,對于全國其他地區同樣重要。養羊是一種產業,是有模式之分的。眾所周知,散養和圈養,是養羊的基本模式。對于養羊的散戶,為什么必然要“趕盡殺絕”催促賣羊,除了為了執行封山育林,就沒有一點群眾利益的考量?
當我們討論圈養模式時,既可考慮單戶圈養,也可鼓勵成立農民合作社集中圈養,這并不是對封山育林的抵抗,而是在照顧了養羊農民的合法利益,也全面執行了封山育林政策的多贏之舉。單個農民沒有財力,沒有條件,幾家農戶甚至幾十家農戶以集體之力,完全可以達到蒲縣關于圈養的養殖規定。政府相關部門,可不可以伸出援手扶持一些農戶進行集中圈養,而不是任由羊販子們趁機壓低羊價,讓農民血本無歸?這體現著當地執行政策的思路。因此,只執行“賣羊令”,不知道也不愿意“發羊財”,是當地行政部門執法偏執的再現。
幾年前的鼓勵養羊,如今又限期賣羊,成也養羊,敗也養羊。這背后是當地政府在制定政策方面的反復無常,和對群眾財產的無視。封山育林保護生態,是政府部門的職責,當然也需要農民的有效參與。關鍵是要把握好政策的邊界。農民致富不易,返貧卻可能因一紙“賣羊令”變得易如反掌,這一點,當地政府需要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