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城之后,原先的留守兒童被“再留守”——父母工作不穩(wěn)定,經常更換工作單位和工作地點;雖同在一個城市,父母的工作地點離學校較遠。在這種情況下,一部分進城的隨遷子女依然難與父母住在一起。
與在農村與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常年難與父母團聚相比,留守兒童進城后,生活環(huán)境有所改善,生活質量也在提高。而且,很多城市允許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入學,他們在城里接受教育的權利也得到了保障。
但這種保障畢竟是低水平的。由于隨遷子女大量涌入城市,城市的教育資源短時間內很難適應這種新形勢的要求。師資力量、硬件設施一時無法滿足教學需要。比如,在河南的鄭州市第七十六中學,學校招生規(guī)模呈“爆發(fā)式增長”,從5年前的每屆8個班發(fā)展到現在的每屆24個班。隨遷子女集中在一些條件較差的學校,他們仍然無法和城市“原住民”平等地享受優(yōu)質教育資源。城市教育資源不足,尤其是優(yōu)質教育資源不足,同不斷增多的隨遷子女教育需求的矛盾,仍很尖銳。
在教育不公平之外,隨遷子女還面臨著融入城市難的問題,“再留守”只是其中的一面。與城市家庭相比,隨遷子女家庭的收入水平、家庭成員的受教育程度、教育觀念和方式均處弱勢。雖然生活上得到了基本的照料,但是如何融入城市主流生活,仍是隨遷子女面臨的最大問題。再加上來自部分城里人的歧視、偏見、排斥,隨遷子女的自卑心理可能會更加嚴重,性格、行為習慣也會出現偏差。
長期生活在城中村、城郊等與城市脫節(jié)的邊緣地帶,也容易讓隨遷子女染上惡習,甚至誘發(fā)犯罪行為。南寧市興寧區(qū)檢察院統(tǒng)計顯示,2015年至今,轄區(qū)內隨遷子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占受案總數的62.33%。這些因素為社會穩(wěn)定制造了諸多不確定因素。
留守兒童進了城,變成了隨遷子女,貌似身份變了,但其生活成長環(huán)境沒有得到根本改善。他們難以融入城市的現代生活,處于一種“半城市化”的生存狀態(tài)。他們或許脫離了貧困的農村生活,但卻將淪為城市貧民,依然是被遺棄、被損害的對象。
從最開始的入學難到融入城市生活難,隨遷子女問題在不斷升級。這個群體越來越龐大,形勢或將越來越嚴峻,并直接關系到城鎮(zhèn)化水平和質量。應該看到,并不是放開入學條件,讓他們都盡可能有學上,就可以把問題解決了。如何讓他們更健康地成長,獲得更好的向上流動的發(fā)展機會和資源,打破階層固化的魔咒,才是關鍵。
改變隨遷子女在城市的處境,不能僅依賴其中一部分孩子的個人勤奮,它需要整個社會機制的協(xié)同運作。政府要在政策上公平對待隨遷子女,在教育、醫(yī)療等問題上保障他們的各項權利,打破城鄉(xiāng)二元體制給隨遷子女及其家庭造成的社會資源“屏蔽”。社會要積極介入隨遷子女在融入城市過程中所面對的各類問題,加強隨遷子女與城市同齡人、學校交流和互動,改變對隨遷子女的歧視、偏見以及排斥,加快他們在精神上融入社會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