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違紀啦?沒聽到風吹草動;到點退二線啦?年齡還差幾年……
山西某市環保局長日前被調整為非領導職務,在當地干部群眾中引起不小震動,一時議論紛紛。
其實,這名干部被調整的原因并不復雜:該市因環境污染問題被環保部華北督查中心掛牌督辦,整治環境成為全市一場輸不起的攻堅戰,但這位局長工作推進力度不夠、進展緩慢,實現預期目標困難。市委研究認為,該干部目前的工作能力、工作狀態難以打贏這場硬仗,遂決定調整其工作崗位。
“沒違紀、沒違法,就是因為工作能力不夠、狀態不佳,這是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的一個典型案例。”山西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孫大軍介紹說,“干部‘能下’,是社會關注的熱點。相較違法、違紀,重大事故問責等傳統的‘必須下’,以及到齡退休、任期屆滿的‘自然下’,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的‘應該下’,是從嚴治吏的難點,更被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去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這是建立健全領導干部能上能下機制的一個突破。結合山西實際,總結完善2014年9月以來新的省委班子革弊立新、刷新吏治的有效措施與辦法,山西省今年1月印發《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試行)》,對照黨中央要求進行細化、具體化,著力破解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難題。
“中央《若干規定》下發之前,山西在能上能下方面做了許多探索。因為直面系統性、塌方式腐敗問題,我們必須在能上能下方面有更高、更嚴、更緊迫的要求。”省委組織部有關負責同志坦言。
一年7個月的時間里,山西全省共調“下”領導干部2026人。其中,到齡免職1205人、任期屆滿離任152人、健康原因調整123人、違紀違法免職221人、自愿辭職151人、問責免職35人、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139人。在139名被調整的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干部中,94人或因不敢擔當、不負責任,為官不為、庸懶散拖;或因不能有效履行職責,出現較大失誤,能力不足,年度考核不稱職等,被免職或改任非領導職務。
“推進干部能上能下,是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吏的重要內容。”山西省委書記王儒林說,“統籌把握干部能上和能下,既要把好干部選出來、用起來,又要推動能下,營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氛圍,著力形成干事創業的激勵效應。”
誰“該下”
10多萬名干部大篩查
某市核查一名正處級干部的個人事項報告,發現其瞞報房產。進一步調查發現,該干部家不在本地,通常是周一下午來、周五早上走,不在崗是常事;遇事推、躲、繞,本該自己做的重要工作都推給副手,對上級交辦的重點工作經常拖拖拉拉,工作沒熱情、私事跑得勤;組織誡勉談話時態度不端正。經認真研究,市委決定免去其職務。
一年多來,山西堅持以查檔案、查個人事項報告、查民意、查業績、查線索、查案件“六查”掌握的情況為依據,對雖無違法違紀行為但“為官不為”的干部,對組織掌握的在崗涉案、紀檢機關暫不查處但工作不在狀態的干部,該免的免,該降的降,該調整的調整。
“六查”是山西刷新吏治的“非常之舉”。
“當時的山西經歷了系統性、塌方式腐敗,腐敗案件量多面廣,涉及干部多,諸多案件尚未辦結。”山西省委組織部一位負責同志介紹,“同時,空出的大量職位亟須選任一批干部補上去,但又要防止‘帶病’上崗。”
兩難困境,如何破解?
非常之時當有非常之舉。2015年1月,山西全面啟動“甄別處理一批不廉潔、亂作為干部,調整退出一批不作為、不勝任干部,掌握使用一批敢作為、善擔當干部”為主要內容的“三個一批”工作。“六查”成為開展“三個一批”的甄別手段。
“履歷、業績、工作表現,被翻了個‘底朝天’。”一名干部談起自己經歷的“六查”,感慨不已,“從來沒見過這樣的陣勢,真是動了真格。”
“六查”真刀真槍:不局限于查檔案、查個人事項的“紙面”上,還深入到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紀檢、組織等相關部門認真梳理,核查線索,查辦案件。組織部門的同志表示,“六查”運用“放大鏡”“望遠鏡”甚至“顯微鏡”等查核工具,從宏觀整體到微觀細節,對擬提拔干部做了全方位“體檢”。
遴選一大批優秀的“能上”干部,也發現一批“帶病”的“該下”干部。在山西刷新吏治之初,某縣縣長符合推薦條件,毛遂自薦,主動向組織提出參加縣委書記的選拔,面對組織談話,拍胸脯、打包票稱自己各方面都沒問題。其后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在查案件、查線索中,此人被查實存在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縣委書記沒當上,反被從縣長崗位上擼下來。
如今在山西,“六查”已從曾經的“非常之舉”轉為制度化、程序化、經常化的常規動作,延伸到普通干部。
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共對10多萬名干部展開“六查”,分層分級甄別好干部、表現平庸的干部和有問題的干部,為能上能下奠定基礎。
如何“下”
程序不簡化,情形更細化
山西因2014年抗旱應急水源工程項目未按水利部要求完成,導致數億元中央專項補助資金“沉睡”超過一年。
事件曝光后,相關部門啟動問責機制,查明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推進不力、進度緩慢、督促協調解決問題不及時等不作為行為,并對相關責任人實施問責;涉事部門主要負責人對項目前期工程推進不力、進度遲緩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省委常委會研究,免去其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職務。
在《實施細則》中,山西把“問責追究”和“不適宜擔任現職”作為“下”的重點,進一步細化“下”的情形。增加了“決策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等7種問責追究情形。把“能力不足,工作長期打不開局面,工作成效不明顯的”等情形,也列入“不適宜擔任現職”的調整范圍。
“以往,調整‘下’的干部,個人好惡的長官意志不同范圍、不同程度存在。”山西省委組織部有關同志說,“為此,我們健全程序,對待‘下’的干部要和對待‘上’的干部一樣嚴肅,認真地‘下’。”考察核實環節前增加了“調整動議”,使“能下”的程序,從調整動議、考察核實到提出調整意見、組織決定、談話等環節,更具嚴肅性、規范性,避免因“人”而下,要因“事”而下。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專家分析,干部“能下”本應是正常現象,但過去“必須下”和“自然下”占絕大多數,“應該下”則相對少見。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制度剛性變軟走形:責任主體不夠明確,缺乏有效的問責機制、問責手段;思想觀念上,好人主義盛行,認為“下”是得罪人、毀人,礙于情面不忍其“下”。
山西對癥施策,建立健全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責任制,壓實能上能下的主體責任。明確把推進干部能上能下情況,作為巡視和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的重要內容,對工作不力的,嚴格追究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某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任職期間,一名副局長為他人謀取利益、貪污公款,被判有期徒刑。后經調查核實,這位局長沒有能夠很好地履行一把手的主體責任,抓班子帶隊伍沒有魄力和辦法,特別是對班子成員監管不力。組織上依據相關規定,啟動問責追究程序,免去其領導職務。這名干部的“下”,在當地干部中引起震動,“自己不犯事、別人犯事,也會被免職,好人主義同樣害人害己……”
讓“下”者服氣
立體“畫像”,臺賬“說話”
在基層采訪,干部反映較多的是,問責追究的“下”,規定相對清晰、易于操作;而對不勝任現職干部的“下”,一些具體情形,如思想狀態、能力不足、工作成效不明顯等,比較模糊,難以量化,操作難度大。
左云縣委書記胡勇認為,以往干部的“下”,多是因為套住了“硬杠杠”,如考核排名、違法違規行政、職權范圍內發生重特大事故等,但這些“硬杠杠”并不能有效覆蓋到所有“應該下”的情形,需要進一步配套完善相關機制。
面對情況各異的干部,山西積極健全配套制度,有針對性地考察核實不勝任現職干部,作出客觀公正評價和準確認定,讓不稱職者“下”得服氣。
在山西省委組織部的考核處室,記者看到一本干部業績臺賬:一項改革任務,明確了具體負責干部與時間表;按月核查,一旦發現進度滯后,就會生成提醒警報。建立干部業績臺賬,如實記錄其工作完成情況及重要關頭、關鍵時刻的表現,既反映工作成果又記錄工作過程,為深入了解和客觀評價干部工作實績提供了重要依據。
在大同市委組織部,記者看到一份關于某縣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分析研判報告》,其中對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評價分別是——
“該同志平時注重學習政策理論和市場經濟知識,有較強的領導能力,善于抓大事、抓關鍵、謀發展,持續推動的城建、生態等工作成效明顯。為人謙和,工作不辭勞苦,在群眾中有較高威信。不足之處:抓班子帶隊伍有些放不開手腳,不能充分調動班子其他成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該同志為人正派,性格耿直,干部群眾口碑好。經過多崗位歷練,綜合素質高,領導經驗豐富,工作思路清晰,重點突出,成效明顯。作為政府一把手,對副職充分信任,放手發揮大家的作用。不足之處:用力不均,創新意識不強,有求穩怕亂思想。”
這份報告的生成,源自“無任用談心談話”,內容包括干部的工作業績、作風、長處優點、問題不足等。
“以往,我們了解、把握干部的手段相對單一,主要依據任前的談話、考察,較難做到知長知短、知根知底。”大同市委常委、組織部長趙向東說,去年以來,市委組織部推行干部“無任用談心談話”,在縣區、市直單位中開展部務會成員與縣處級干部“一對一、面對面”談心談話,力求近距離、多維度了解干部。
“作風比較民主,重大事項按程序來,定期聽取大家意見”“需要加強溝通協調”“馬上退休了,工作熱情不減,工作有思路、有辦法”……這是大同市某部門一名副職在組織部門談心談話時,對正職及班子其他成員的評價。在談心談話中,談話對象要談自己,也要說別人;既要說干部的工作業績、作風,又要說干部的生活圈和社交圈,涵蓋8小時內的工作表現、8小時外的情況。
組織部門綜合分析談心談話獲取的信息,最終形成《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分析研判報告》,讓單位班子、一把手、其他班子成員的“畫像”更為立體、逼真。截至目前,大同市對所屬11個縣區、213個市直單位1300多名縣處級干部的分析研判報告都已形成。“黨委換屆即將開展,這些報告為干部的‘上’與‘下’提供了重要的基礎性支撐。”趙向東說。
大同市委書記張吉福坦言,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關鍵是全面準確認知干部,而這需要“軟”“硬”兩手:硬的方面就是在考核上下功夫,實施差異化考核辦法,力求考核指標更接近干部的工作實際、更精確反映干部的工作狀態;軟的方面,就是通過專題調研、談心談話、民主生活會等途徑近距離接觸干部,盡可能多地收集有關干部的信息,及時掌握干部的活情況和群眾口碑,改變以往存在的憑平面材料和經濟指標識別干部、使用干部的片面性。
不是一“下”了之
既“下”而知錯,又可為有望
數年前,某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因該市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負有領導責任而被問責免職,之后被降職安排。根據該同志現實表現和優勢特點,前不久省委將其調整到重要部門擔任主要負責人。該同志到任后,大膽開拓創新,很快打開局面。這是“下了再上”的一個典型案例。
如何對待調整“下”了的干部?“嚴重違法違紀的除外,將‘下’的干部打入另冊、貼上標簽、戴著有色眼鏡看是不對的。”運城市鹽湖區委書記王志峰認為,“這些‘下’的干部更需要組織的關愛,教育管理都要跟得上。”
山西讓被調整的干部“下而知錯的同時,仍下而可為、下而有望”。
“我申請到一個貧困縣的貧困村,全身心蹲下去、沉下去,爭取用兩到三年時間,在特色產業支撐、基礎條件改變、群眾生活改善等方面都有一些大的變化,為全市脫貧攻堅盡一份綿薄之力。只有這樣,才無愧于組織的培養、關懷;也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救贖自己、提升自己。”這是某市一名因違紀而被免職的副市長的書面申請。市委常委會專門研究,對這位同志的態度和表現給予肯定,組織部門幫他確定駐村扶貧點,每月駐村時間不少于20天。
4月16日,這位同志開始進村扶貧,向鎮黨委、村支部鄭重表示:全力幫扶,不參與鄉鎮其他事務;積極工作,不給鄉村增加任何負擔;深入調研,不插手鄉村的工作決策。
“駐下去了,扎進去了。”跟蹤了解的組織部門得到村里的反饋:“一個多月來,他幾乎成天泡在村里,走家串戶,跟大伙兒一起研究、制定扶貧計劃。”
在呂梁,市委主要領導跟每位調整“下”的省管、市管干部都要認真談心談話,幫助他們正確認識自己,提升思想境界,并安排他們參加省委組織部組織的領導干部培訓班。目前,呂梁市有3名被調整的原省管干部向市委提出書面申請,自愿參與全市各項中心工作。經市委同意,市委原常委張某某已開始了呂梁山護工(護理)培訓就業工作,其他同志的具體事宜正在協商過程中。
“對于調整‘下’的干部,應做到日常管理不斷檔、思想教育不斷線。”太原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張明星說,“同時要根據具體情況給他們干事創業的機會,避免其脫離組織、脫離隊伍。”
對調整“下”的干部,既不“一棍子打死”,也不讓其“一下了之”。山西建立起常態化談心談話制度,了解被調整干部的思想動態,化解思想矛盾、解除思想包袱,并及時安排他們到各級黨校參加培訓;結合被調整干部的自身實際,引導其在脫貧攻堅、信訪維穩、拆遷改造等專項任務、臨時崗位中繼續發揮作用;對德才表現和工作業績突出的,依規重新任用。
最大程度減少“下”
先立規矩后選人,管理監督不斷線
“推進干部能上能下,重點是解決能下問題。”山西省委常委、組織部長盛茂林說,“但不是‘下’的越多越好。”他認為,干部的能上能下,說到底都是為了調動干部的積極性,更好促進黨和人民事業健康發展。減少“必須下”“應該下”的干部數量,需要從源頭入手,選好管好干部。
先立規矩后辦事, 堅持標準選好人,山西在“上”的方面實施一系列制度創新。新的省委班子組建后,先后出臺《關于全面貫徹好干部標準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從嚴管理干部的決定》《省管干部動議醞釀任免議事規則(試行)》《關于加強縣委書記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工作的意見(試行)》《山西省各級黨委(黨組)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的辦法(試行)》等一系列文件,干部選任從動議、推薦、考察到討論、任用、公示等各個關鍵環節,破潛規則、陋規則,立明規則、硬規則。
2015年6月,經推薦考察,省直某部門有位任正處級領導職務的同志擬提任副巡視員。考察期間,收到反映其問題的舉報。經核實,該同志有公車私用行為,對本單位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制度不規范、報銷不規范等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發現問題就堅決放下,提拔任用程序中止。一年多來,山西共有40人次在省管干部選任程序啟動后,因發現各種問題被中止。
山西建立干部“帶病提拔”等問題倒查機制和違規用人糾錯機制,明確要求對落實中央和省委干部政策不力、選人用人方面問題突出、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不僅要糾正錯誤用人決定,還要嚴肅追究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職能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某廳原黨組書記、廳長任職期間違規任用干部,其本人和違反干部任用程序的3名廳級干部被誡勉談話或給予黨內警告處分。3名涉案的正處級干部,被給予降為正科級或調離工作崗位等嚴肅處理。4名組織人事部門干部受到組織處理。
使用“錯位”,也會導致干部不適應、不勝任。采訪中聽到的一個故事,讓記者對此印象深刻。某縣一位農委主任,“三農”工作成績突出,后調任縣住建局局長。在住建局,該同志勤奮敬業,但因業務不熟悉,且城建工作多年累積矛盾糾紛較多,工作長期打不開局面,多項重點工程任務推進不力。縣委慎重研究后,下決心將其調整到了其他崗位。
這樣的情況在選任干部時遇到不少,究其原因:一方面,“上”的過程中,考察、認知不夠全面,沒能做到人崗相適;另一方面,“上”了之后,有效管理不足,量變導致質變。
運城市委書記王宇燕認為,要避免“門衛”式選用模式,只重視“上”的那一陣,忽略“管”的全過程。
山西制定《關于加強對新任省管領導干部教育管理監督工作的意見》,從踐行“三嚴三實”、從嚴要求管理、適時跟蹤管理、經常性考核、強化日常監督、營造良好從政環境六個方面,加強對新任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
這是盛茂林與某新任正廳級領導干部的談話——
“要進一步振奮精神、堅定信心,對認準的事、決定的事、已經部署的工作,要橫下一條心、拿出一股子氣,大膽實施、見到成效。關鍵時刻要敢于站出來,遇到矛盾不繞、面對困難不躲、解決問題不拖。工作中要克服‘老好人’思想,敢于批評、勇于任事,雷厲風行地抓,理直氣壯地管,無私無畏地履職盡職,做敢抓善管的表率。”
這個談話,正是基于組織對該新任干部狀況的全面、準確把握,很具針對性。這位干部深受觸動。
堅持抓早抓小,山西綜合運用各種組織措施,扯袖子、咬耳朵,防患于未然。截至今年4月,387名省管干部因為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被談話提醒、函詢誡勉,避免“小病”變“重病”。
“能上能下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吏的重要體現,要成為干部工作的常態。”盛茂林說,“在干部選任上下大功夫、在干部管理教育上下大力氣,乃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