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10家新聞媒體報告履行社會責任情況
第三批試點媒體社會責任報告今天正式對外發布,經濟日報、中央電視臺、中國青年報、人民網、新華網等38家媒體對2015年度本媒體履行社會責任情況進行了全面梳理展示。這是自2014年媒體社會責任報告制度試點以來,第三次發布有關報告。
過去一年中,各試點媒體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切實履行媒體社會責任,積極推動媒體融合發展,努力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人民群眾,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各媒體從十個方面詳細報告了履責情況,包括履行正確引導責任、提供服務責任、人文關懷責任、繁榮發展文化責任、遵守職業規范責任、合法經營責任、安全刊播責任、保障新聞從業人員權益責任,以及存在的不足、改進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等。
2014年6月,首批11家試點媒體社會責任報告向社會正式發布。兩年來,媒體社會責任報告制度試點工作不斷完善,報告內容進一步規范,報告質量不斷提升,可讀性、吸引力進一步增強,受到社會各界普遍肯定。為做好新形勢下黨的新聞輿論工作,進一步推動媒體牢記和履行社會責任,第三批試點媒體范圍進一步擴大,新增10家媒體發布社會責任報告。試點范圍涉及6家中央新聞媒體、行業類媒體,以及全國28個省區市的32家地方媒體。具體包括經濟日報、中央電視臺、中國青年報、人民網、新華網、北京青年報、天津日報、河北日報、內蒙古廣播電視臺、包頭日報、遼寧日報、遼寧廣播電視臺、吉林日報、黑龍江廣播電視臺、解放日報、新華報業傳媒集團、浙江衛視、安徽日報、福建廣播都市生活頻率、江西日報、齊魯晚報、河南日報、湖北日報傳媒集團、湖北廣播電視臺、湖南廣播電視臺、南方日報、南國都市報、廣西日報傳媒集團、重慶日報、四川日報、貴州日報、云南日報、云南廣播電視臺、陜西日報、蘭州晨報、青海日報、寧夏日報報業集團、國家電網報。
媒體社會責任報告發布前經中國記協新聞道德委員會、地方新聞道德委員會、產業報行業報新聞道德委員會組織評議,并提交新聞出版廣電、互聯網、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核實相關內容。報告全文由中國記協統一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