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河北省石家莊復制版“獅身人面像”建筑被拆分,身首分離。該建筑曾備受爭議,并遭到埃及文物部門投訴。對于拆除原因,園區方面暫未回應。(4月3日《新京報》)
石家莊因山寨“獅身人面像”建筑,被埃及投訴,本在意料之中。這種違反國際公約,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令國人蒙羞。特別是,城市建筑舍棄原創精神,全盤照搬外國文化,從小處講,是一種文化懶惰行為;從大處講,是一種文化不自信的表現,甚至傷了中華民族的文化自尊。如此語境下,拆除山寨“獅身人面像”,既是一種糾偏,更是一次文化反思。
不可否認,在文化藝術領域,一股山寨之風盛行。影視劇山寨,電視綜藝節目山寨,大黃鴨山寨,如今連城市建筑也山寨,對文化創意缺少應有的敬畏,對知識產權缺乏應有的尊崇。問題是,城市建筑是一座城市的文化地標,代表著這座城市的文化特質,豈能山寨?相反,我們所創造的城市建筑,必須很好地在文化精神上傳承已有的文化,并且還要做到創新。可見,考量城市建筑的藝術價值,除了首先看其造型是否新穎、美觀之外,更應注重其是否與當地的歷史文化相融合,是否與周邊的建筑和城市環境相協調,是否進行了文化傳承與創新。
可見,文化藝術領域模仿成風,粗制濫造,是文化自信的迷失,也是公共資源的一種浪費;而對于公眾來說,既是一種欺騙,更是一種視覺污染。其結果一定是導致本土文化越來越膚淺和浮躁,最終必將走入死胡同。其實,我們的文化不缺少內涵,也不缺少標準,缺少的就是標新立異和自主創新。因此,如何找到真正屬于自己的原創內容,是文化藝術工作者共同的命題。本土文化想要真正崛起,必須從“中國制造”升級為“中國創造”,文化創新才是支撐文化不斷前進的動力。
特別是,當今的城市化過程,實際上是城市歷史文化積淀和歷史文脈延續的過程,是城市多元文化互動交融、文化內涵和形式不斷創新的過程。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城市管理者,在構建城市文化的進程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城市管理者的合理角色,應該定位于城市人文精神的發現者和實踐者,深入挖掘并在城市雕塑中還原和提升城市價值是其基本責任,這樣出來的城市建筑,才會因其特有氣質,成為城市的標志,構成城市文化與精神所在。總之,城市建筑,山寨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