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城市化以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的規模快速發展,有力地推動了我國經濟與社會的快速發展。
但是,前不久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在北京舉行的第四屆中國城市化國際峰會上,發布了一份《2008年中國城市化率調查報告》(也稱“白皮書”)鄭重指出:我國城市化進程正遭遇“半城市化”的困擾。
“灰色人口”與 “半城市化”的尷尬
其實,這個速度同全世界城市化進程比較并不值得驕傲。
翻開世界城市化的歷史,我們看到,從1800-1950年,地球上的總人口增加1.6倍,而城市人口卻增加了23倍。1870年美國開始工業革命時,城市人口所占的比例不過20%,而到了1920年,其比例驟然上升到51.4%。從整個世界看,1900年城市人口所占比例為13.6%,1950年為28.2%,1960年為33%,1970年為38.6%,1980年已經達到41.3%。
從上面的數字看出,我國的城市化速度還沒有80年前的美國高,僅相當于30年前的世界平均值。
中國“半城市化”格局嚴重
“白皮書”提出的“半城市化”概念,是指農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轉化過程中的一種不完整狀態,其表現為,農民已經離開鄉村到城市就業與生活,但他們在勞動報酬、子女教育、社會保障、住房等許多方面并不能與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在城市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政治權利,不能像市民一樣體面地有尊嚴地生活。
“白皮書”認為,長期的城鄉二元發展格局、巨大的人口規模、快速的人口老齡化等因素也使我國的城市化進程充滿艱巨性和復雜性。
“白皮書”指出,除新疆外,我國內陸其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無一例外存在“半城市化”現象。各省市區半城市化程度不一,而且半數以上省市區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城市化率差值被逐步拉大,“半城市化”現象愈發明顯。“半城市化”現象最顯著的是浙江省,2006年到2008年的城市化率差值分別達到28.16%、28.20%和27.83%,2008年城市化率差值增幅有所回落。
“白皮書”的數據顯示,從區域來看,“半城市化”現象在我國中西部地區最為顯著,川渝地區、貴州、湖南、安徽、河南、山西等地的城市化率差值均在13個百分點以上。由于這些地區經濟發展相對欠發達,第一產業占比重較大,農村人口較多,隨著農業現代化的不斷推進,農村大量富余勞動力為了尋求更高的經濟收入和生活水平必然選擇出走。但由于受到經濟能力、技能水平和認知等因素的影響,農民工往往會在本省城市或相鄰省市作為進城務工的第一選擇。
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牛風瑞認為:半城市化現象的實質是進城農民既不能平等享有市民權利,又不能割斷與土地、宅基地以及與原農村集體的聯系。總根子在于長期執行的城鄉分割的二元體制。
他指出,“半城市化”減少了城市化、城市現代化建設的即期成本,而增加了農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如果說,這種制度安排在城市初期尚有一定的正向收益,那么隨著城市化進入中期階段和城市綜合實力的增強,其對城鄉關系的扭曲,對城市和諧發展、可持續發展的負面影響將越來越凸現出來。
農民工市民化難 造成“半城市化”
由于農民工市民化是非常遙遠的希望,他們還不能像市民一樣體面地生活、體面地工作,生存狀態也堪憂。
“白皮書”指出,中國當代農民工數量龐大、文化層次低。2009年我國農民工總量約為2.3億人,外出農民工數量約為1.5億人。已婚的外出農民工占56%,未婚的占41.5%,其他占2.5%。農民工中,文盲占1.1%,小學文化程度占10.6%,初中文化程度占64.8%,高中文化程度占13.1%,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0.4%。
“白皮書”指出,受就業局限,相比其他勞動群體,農民工的勞動強度較大,勞動時間偏長,且行業差異明顯。據調查,以受雇形式從業的農民工平均每個月工作26天,每周工作58.4小時。其中,每周工作時間多于《勞動法》規定的44小時的占89.8%。平均勞動時間最長的是住宿餐飲業的農民工,每周工作時間超過60小時。
“白皮書”指出,隨著我國工業化的升級和發展方式的轉變,勞動力的需求結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由對體力型的勞動力旺盛需求,轉變為對技能型勞動力的需要。農民工基本上是體力型的勞動力,盡管出現就業機會,農民工也難找到工作。從農民工從事的主要行業來看,收入水平較高的是交通運輸業、采礦業和建筑業,月均收入分別為1671元、1640元和1625元;收入較低的是住宿餐飲業、服務業和制造業,月均收入分別為1264元、1276元和1331元。
“白皮書”指出,農民工的住宿是以雇主或單位提供住房為主,40%左右的農民工的雇主或單位不提供住宿也沒有住房補貼。由雇主或單位提供宿舍的占33.9%,在工地或工棚居住的占10.3%,在生產經營場所居住的占7.6%,與人合租住房的占17.5%,獨立租賃住房的占17.1%,有9.3%的外出農民工在鄉鎮以外從業但每天回家居住,僅有0.8%的外出農民工在務工地自購房。
“白皮書”指出,2009年雇主或單位為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比例分別為7.6%、21.8%、12.2%、3.9%和2.3%。值得關注的是工傷風險較高的建筑行業,雇主或單位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的比例僅為15.6%。同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比例也顯著低于其他行業。此外,農民工子女就學難也是當前普遍存在的問題。
誠如中國就業促進會副會長、中國經濟社會理事會理事張幼云所說的那樣,農民工市民化的問題是我們面臨的歷史性挑戰,特別是在當前加速城市化進程中值得我們高度關注和認真研究。“農民工”是我國城市化進程中出現的特有問題,我國“農民工”是一個龐大的群體。他們身份獨特,“亦農非農”“亦工非工”,人進入城市務工了,但沒有融入城市。在經濟、社會、教育,衛生以及政治生活等方面沒有享受同城市民的同等待遇。這是我國城市化進程中的“半城市化”的一個重要表現。
融合,解決“半城市化”的突破口
“白皮書”強調,解決“半城市化”問題,必須堅持以人為本,使進城落戶的農民真正享受到與城市原有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務和各項權利。做到這一點,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首先是政策層面,圍繞土地制度、住房制度和機制建設,研究創新政策法規。目前農民工在醫療、教育、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障方面沒有享受到應得的服務,因此需要深入研究、建立健全社會公共服務體系,在確保農民工享受到城市服務體系的同時,加快城市間社會保障體系的銜接,增強體系的適用性和實用性。
二是社會層面的機制完善和建立問題,讓農民工轉變市民的過程市場化,在社會層面尋求更多機構、企業、個人的參與和投入,形成政策引導、社會支持的雙向結構和良好運轉模式,有助于解決農民工轉化的成本問題。
三是加強政策宣傳和教育,建立健全各類社會服務和支持機構,為農民工在轉變的過程中提供必要的、充分的援助和指導,做到轉變一個,安定一家,帶動一群的效果,同時也讓更多城市居民理解和認同農民轉變市民后的社會地位和權益。
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勞動關系分會秘書長、首都經貿大學勞動經濟學院勞動關系系主任王晶認為,要解決“半城市化”問題,關鍵是推進農民工的市民化。“以前認為進城務工的農民最終還是回到農村,但現在看來,絕大部分農民工是不會回去,也不可能回去,尤其是新生代農民工,他們已把城市當成了‘尋夢’的地方。”
“白皮書”分析指出,“半城市化”現象是計劃經濟時代戶籍制度下的產物,造成這一差距的主要因素是我國的二元戶籍體制,最終需要通過持續的城市化和相關的體制改革來消除。隨著戶籍制度改革的進一步推進,預計到2030年中國城市化率將達到65%,這就意味著每年平均至少有2000萬的農村人口將變為城市人口。如何讓農民工“進”的來,“留”得住,將成為十二五時期中國城市化進程中面臨的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難題。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社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嶸教授,一針見血地指出,當前中國的城市化,解決的僅僅是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城市化,而非人的城市化。這種狀況不解決,會極大地影響城市化進程并產生一系列的社會問題。“白皮書”指出, 1.61億人的“灰色人口”,雖然人已離開農村進入城市,但幾乎沒有享受到城市市民的社會福利待遇和各種政治權利,未能真正融入城市社會,由此形成了不容忽視的“半城市化”現象。這份被稱為中國城市化“白皮書”的報告,按城鎮非農人口與總人口之比計算出,2008年中國城市化率為33.28%,較2007年的32.93%,提升了0.35個百分點。
而國家統計局按全國城鎮人口與總人口之比計算出的數據顯示,2008年中國城市化率為45.68%,兩者之間的差值高達12.4個百分點,涉及人口達1.61億人之多。這部分人因此又被稱為“灰色人口”。“白皮書”指出,這既有違社會公平,又對中國社會發展提出了嚴峻挑戰。
正是這“灰色人口”使我們出現了“半城市化”的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