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不能總發生在即將投入使用之時
時間:2015-09-01 10:23:05
來源:紅網 作者:杜建鋒
8月30日下午,西昌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就目前在網上引發熱議的“索瑪花愛心小學將被拆除”事件,向媒體進行了相關情況通報。發布會上,西昌市相關部門向記者介紹了,為何要拆除索瑪花愛心小學的5項依據和理由:無辦學資質、涉嫌違法買賣和占用國有林地、涉嫌違法建設、涉嫌非法辦學、存在地質災害安全隱患。當地教育局表示,目前已對該學校學生實施分流就讀,確保適齡兒童全部入學。(8月31日《華西都市報》)
無辦學資質,必須拆除;涉嫌違法買賣和占用國有林地,必須拆除;涉嫌違法建設,必須拆除……五個理由,個個在理,條條充分,于是索瑪花愛心小學不得不被拆除,否則既無法保證教育質量,也無法保證師生生命安全,這當然彰顯了當地部門對學生負責任的工作態度,讓人為之動容。但是,“限期拆除違建通知”卻是發生在“教室、宿舍等主體工程完工,準備在9月份新學期投入使用”的情況下,如此,不免讓人產生疑問,為何“拆除通知”總是遲到?為什么網友捐款不能得到長期而高效的利用?
當然,借公益之名,行違法之實,在法治社會也是不被允許的。即使是搞慈善,捐資建學都應當依照相關規定進行,特別是該地為9度抗震設防區,校舍建設更是馬虎不得,必須達到相關標準才能投入使用,否則就可能帶來嚴重后果。從這個角度上來說,所有違建都必須拆除,而索瑪花愛心小學被拆除應當沒有異議。
然而,人們質疑的不是拆除本身,而是“限期拆除違建通知”何以到來得如此之晚?誠然,依照有關部門的說法,他們曾經在2013年、2014年、2015年三次下達責令停止非法辦學的通知,但是對方拒不執行。這么說,索瑪慈善基金會置有關政令于不顧,一而再,再而三,進行違法建設,實屬不當。但是,有關部門何以當初不采取強有力措施,將其扼殺在“未建成”之時。何況,當地部門還擔當著如何引導社會力量辦學的責任。試想,如果不是當初教育投入不夠,何以會有人捐資建起這個辦學點?既然,有人愿意捐資辦學,有關部門就就應當與之溝通,擔當起規劃與引導的責任,畢竟那里依然是個貧困地區,而學校建設恰恰花費了大量的財力投入,這多少有點令人痛惜。
確保每一筆善款都不能浪費,都用得其所,慈善機構當然責無旁貸??墒?,作為當地教育主管部門,也不能推卸責任。當初,教育投入不夠,無法解決學生入學問題;現今,有能力建立更好的學校,這當然是好事,可這絕不意味著拒絕社會捐助資金,更不能放棄規劃與引導的責任。如今,該校幾成一個燙手山芋,當地鄉政府很難接手,在依據法律,按照程序進行處置之外,還應當思考的是,如何讓民間辦學、助學行為發揮最大作用,而不是校舍主體工程即將投入使用之時,接到的卻是“限期拆除違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