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5日獲悉,住建部、發改委、人保部近日聯合出臺《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將于4月1日起實施。這是我國第一個專門規范房地產經紀行為的部門規章。
住建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的出臺,是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房地產調控的重要舉措,對于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規范房地產經紀行為,促進房地產經紀行業健康發展,將起到積極作用。
《辦法》強化了對房地產經紀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和責任追究。對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價格違法、賺取差價、不正當競爭、分割出租、挪用交易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可以處以沒收違法所得、罰款以至停業整頓等行政處罰。
在規范房地產經紀行為方面,《辦法》對房地產經紀合同的形式和基本內容提出了具體要求,并實行交易資金監管制度?!掇k法》要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代收代付交易資金的,應當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劃轉交易資金。
此外,《辦法》還明確了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人員的從業禁止行為。明確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人員不得從事賺取差價、協助簽訂“陰陽合同”、為不符合交易條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
業內數據顯示,目前全國從事房地產經紀的人數已達100多萬,其中有資質證書的僅有幾萬人,房產中介市場的混亂局面令人擔憂。
“《辦法》在有力規范經紀行業的同時,也將強化樓市調控的力度。”中原地產三級市場研究總監張大偉表示,在2010年的房地產系列調控中,樓市交易、供應等環節大部分都已涉及,此次規范整頓中介市場將避免出現部分政策的執行力度減弱從而影響調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