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12月4日在京表示,環保部正在開展排污許可制度改革的頂層設計,研究出臺污染物排放許可制的實施方案,初步考慮用5年或更長一點的時間,將排污許可制度建設成為固定點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陳吉寧表示,將進一步改革、整合、銜接現行的環境管理制度,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實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形成系統完整、權責清晰、監管有效的污染源管理新格局,從而提升管理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促進管理質量的改善。
在出席當日召開的“排污許可制度國際研討會”時,陳吉寧說,排污許可證制度是國際通行的一項環境管理制度,是監管固定污染源排放的有效手段,在我國已有20多年的實踐經驗。截至目前,環保部門已累計向20多萬家企業頒發了排污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