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的目標要求中,到202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備受關注。涉及12.8萬個貧困村、7017萬貧困人口,如何完成這一艱巨的任務?《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給出了答案: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貧實效。
“到2020年,通過產業扶持,可以解決3000萬人脫貧;通過轉移就業,可以解決1000萬人脫貧;通過易地搬遷,可以解決1000萬人脫貧,總計5000萬人左右。還有2000多萬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可以通過全部納入低保覆蓋范圍,實現社保政策兜底脫貧。”在關于《建議》的說明中,習近平總書記給出了扶貧工作路線圖,而貫穿其中的正是精準扶貧的理念。
我國20世紀80年代以縣級貧困區域為扶貧單位,2001年劃定15萬個村級貧困區域,2011年劃定14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農村扶貧的對象長期是區域,對每一戶、每個人的具體關注是缺乏的。而精準扶貧,指向的正是一個個具體的貧困家庭和貧困人口。
對精準扶貧而言,科學的工作流程是基礎,主要包括精準的識別、幫扶、管理和考核四個環節。精準識別,要求貧困人口該扶的必須扶;精準幫扶,要求根據貧困戶具體情況采取有針對性的幫扶辦法;精準管理,要求實時跟蹤、評估扶貧效果,進而及時調整扶貧政策;精準考核,著力于扶貧政策成效、項目執行的科學公正評估。
目前來看,精準識別已經取得了一定成效。2014年全國共識別貧困村12.8萬個、貧困人口8800多萬,全國貧困人口建檔立卡工作已經全面完成。信息化、動態化的管理,使扶貧到村、到戶有了可靠的基礎。而在具體的識別過程中,一些地方的方法創新,則讓數據之外更有了感性認識。比如,貴州省威寧縣迤那鎮總結出“四看法”:“一看房、二看糧、三看勞動力強不強、四看家中有沒有讀書郎。”
在貧困對象精準識別的基礎上,扶貧政策的實施效果、扶貧資金的使用情況、扶貧對象的發展變化等,更需要定期、精準的評估。今年,國務院已經委托中國科學院就精準扶貧政策落實和存在問題進行了第三方評估。科學、專業、客觀的評估,對于掌握真實貧困情況、調整扶貧政策具有重要意義。筆者認為,今后應更多引入第三方評估,可逐步放開貧困人口識別、扶貧項目設計、扶貧績效評估等領域。
從造成貧困的原因看,有因自然條件惡劣引起的區域性貧窮,如高寒地區、偏遠山區,有因突遭變故造成的因病、因災返貧和因自身智力、能力等造成的窮困。前者的特點是整體性和集中性,后者的特點則是分散性、點式分布。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六個精準”,即“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精準”,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只有通過改革和創新加快精準扶貧的步伐,才能最終“打贏脫貧攻堅戰”,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