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行業正在經歷改革“風暴”。
今年3月,環保部宣布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將限期徹底脫鉤,環保部直屬單位的8家機構今年將率先完成。截至目前,環保部部屬8家環評機構已有一半完成脫鉤。
中國環境修復網研究員張旭輝告訴《華夏時報》記者,隨著環評改革的推進,以往許多帶壟斷性質的灰色收入在市場競爭下將不復存在,環評的好日子已經一去不復返了,環評的作用正逐漸被嚴厲處罰、污染損害評估、責任認定、環境修復、受害者賠償等所替代。
環評師離職
如果不是太失望,就不會選擇離開。如今,離開環評行業,投身環境修復領域,成了王兵(化名)畢業以后做出的第一個重大選擇。
“在做環評報告的過程中,領導經常施加壓力,把原本不能通過的環評數據強行修改。自己剛步入社會,有時候沒有按照領導的意愿做事,就會被批評、扣工資。”王兵說,“始終看不慣他們,違背自己的良心作假,不到一年我就辭職了。”
王兵現在從事環境修復的工作,拿到了相關的工程師證書,“不能說是小有成就吧,但也能混口飯吃。”
據悉,環評師日常收入雖低,但責任不小。每逢出現安全事故,例如今年的福建古雷PX項目爆炸、天津港“8·12”大爆炸,公眾首先聯想到的就是環評有問題,甚至連安評的事也會讓環評“躺槍”。環評師抱怨,環評就是各部門推卸責任的替罪羊。
“做環評這么多年,我完全找不到價值感和存在感。項目不通過,是你環評師無能;項目通過了,是企業自己環保措施做得好。企業賺多少錢跟我一毛錢關系都沒有,我有的只是做一本報告書400元、列一個表格200元的所謂提成而已!”一位業內人士說。
而今年以來,環保部又啟動了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限期徹底脫鉤的行動。3月25日,環保部公布《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工作方案》,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將分三批,在2016年年底前全部脫鉤或退出建設項目環評技術服務市場,環保部直屬單位的8家機構今年率先完成。
這進一步引發了環評行業的“地震”,不少環評師失去了對職業的信心,紛紛離職。今年4月,《南方周末》聯合環評愛好者網調查顯示,對于脫鉤之后的個人去向,在接受調查的1329個環評師中,約一半的環評師選擇了“保留系統內身份,不再從事環評工作”。
“風暴”來襲
改革總是伴隨著陣痛,如今環評改革的“風暴”已經來臨。
2014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根據中央統一部署,中央第三巡視組對環保部開展了專項巡視。今年2月9日,巡視組向環保部黨組書記陳吉寧、部長周生賢反饋了專項巡視情況。
反饋意見中明確指出,環評技術服務市場“紅頂中介”現象突出,容易產生利益沖突和不當利益輸送,要求“限期完成環評機構脫鉤改制,規范環評技術服務市場”。
隨后,陳吉寧2月12日主持召開黨組會議,要求針對巡視組反饋的環評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全面整改落實方案。3月7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記者會上,陳吉寧又向社會公開承諾:環保部直屬事業單位的8家環評機構,今年率先全部從環保部脫離。其他地方的分批分期也要全部脫離,逾期不脫離的,一律取消環評資質。
4月29日,《中共環境保護部黨組關于中央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公布,截至3月底,2家部屬單位所屬環評機構已完成脫鉤工作。明確要建立健全完善相關制度機制52個,其中16個已印發、18個待會議審定、18個在制訂中。
6月19日,環保部開展了“環評和監測工作創新”大討論。陳吉寧強調,要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激發創新活力,推進環評、監測工作再上新臺階。
9月,環評改革再放“大招”。環保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潘岳時隔7年后再次分管環評。上一次分管環評時,從2005年初到2007年期間,潘岳曾經連續掀起過三次“環評風暴”,叫停了80多家涉及鋼鐵、電力、冶金等領域的總投資超過千億元人民幣的大項目,給中石油、中石化等央企開出過多張罰單和整改通知。
潘岳再次執掌環評后,一系列環評改革的政策、措施開始密集出臺:9月25日,環保部開展專項整治出租出借環評資質行動;10月9日,頒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10月13日,通報2015年度環評機構檢查情況;10月18日,又對部分省(區、市)重點化工園區及涉危、涉化重點建設項目開展環評專項檢查。
截至目前,環保部部屬的4家“紅頂”環評中介——中晟環保科技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中綠實業有限公司、南京國環環境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環保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已完成脫鉤。
規劃環評上位
未來,環評何去何從?潘岳表示,環保部將通過強化環評制度,特別是以規劃環評制度為引領,全面推進和完善環境保護各項制度。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環評分為“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簡稱“規劃環評”)和“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簡稱“項目環評”)。但從現實情況看,實施過程中往往存在“重項目環評、輕規劃環評”的現象。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汪勁表示,項目環評只是相對“末端”的一種前端預防,其結果是“只見樹木不見森林”。2002年我國設立規劃環評制度,意圖就是將預防原則貫徹在政府規劃決策的最前端;然而,由于各部門對規劃環評認識不一,最終造成《環境影響評價法》對規劃環評的規定不甚詳細,使其在實踐中很難具體操作。
數據顯示,從2003年《環評法》實施以來,通過審批的113個煤炭礦區總體規劃中,有52個是在規劃環評尚未完成的情況下審批的。作為環評管理體系的“龍頭”,規劃環評“落地難”使整個環評制度的成效大打折扣。
10月27日,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地區戰略環境評價項目啟動會暨環境保護部環境影響評價專家咨詢組成立會議上,潘岳表示,規劃環評在決策鏈的前端就實現早期介入,能使規劃更綠色、更環保、更源頭預防。通過規劃環評,生態文明理念就能變為一個個實實在在的綠色產業規劃、城市規劃、流域與區域規劃,實現理念的具體化、規則化、可操作化。
“當前能真正推動發展戰略和規劃不斷綠色化的重要手段,就是規劃環評。”潘岳表示,未來5年是經濟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也是規劃環評大有可為的關鍵時期。環保部要迎難而上,以規劃環評落地引領環評的改革與創新。
目前,環保部已經進行了大量工作。包括: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地區進行戰略環境影響評價,推動《環評法》《規劃環評條例》修訂等法律法規的配套工作,探索環評與排污許可深度融合等創新管理方式,以及嚴肅環評違法行為責任追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