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如今,城市人口膨脹、交通擁堵等問題頗受關注。您怎么看待這些“城市病”?
樊杰:城市化從來都是有利有弊的。如果城市發展路徑正確,“城市病”的發生概率可以減小甚至規避;如果發展路徑存在問題,“城市病”會越來越重。
如今,不少城市的發展路徑就存在嚴重問題。比如很多大城市在發展過程中,失去了自己的特色與品位,被清一色的鋼筋混凝土代替。要知道,當城市發展到一定規模時,再想通過“舊城改造”來恢復特色非常困難。不少城市的人居環境,特別是大氣與水環境也在不斷惡化。
現在許多城市的規模不斷擴大,但城市效率與城市發展之間,其實呈反向關系——當城市變大后,人們上班時花在路上的時間變成了一兩個小時,堵車時甚至要三四個小時。這種情況下,用單雙號限行、限制購車等方法解決“城市病”是低級手段。就像教育小孩,家長只知道在他不聽話時給一巴掌,卻不知道怎樣從根本上去教育他。
中國的城市發展,已經到了必須轉型的時候了。
中國青年報:怎么轉型呢?
樊杰:每個城市都應有自己準確的定位,不能太多、太亂。現在有些城市集中的功能太多了,總喜歡把各種各樣的功能集中在一塊狹小的區域內,既要做商業中心、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教育中心,還要做高新技術研發中心、制造業中心、重工業中心。每一項城市功能都需要巨大的就業人口,而每個功能下面還會衍生出許多分功能。
城市化原本的目標,是讓人們的生活變得方便、舒適。但是現在很多城市的發展,會從根本上背離這個目標。
另外,在一定區域內,大、中、小城市之間應形成空間與功能上的有機銜接。大城市功能應該得到分解,在大城市帶領一群“小兄弟”的格局下,更加突出大城市自身的帶動輻射作用。
這種科學規劃,是科學家與政府共同的工作,不能由政府領導拍腦門決定。
中國青年報:隨著城市規模的日益擴大,大中城市還普遍存在環境惡化問題。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關于“十二五”的規劃建議提出,城市規劃和建設要注重以人為本、生態環保。您認為我們可以從哪些方面來努力呢?
樊杰:我們可以對公共資源進行“空間管治”,使其得到合理配置。市場是資源配置的主要力量,但在某些時候,市場會失靈,特別是對水、土地等長期性、戰略性、涉及整體利益的公共資源而言,完全依靠市場進行配置,可能會使這些資源向部分人群、企業和地區集中,影響整體發展。
“空間管治”可分為三類。第一類主要針對那些大家都想使用的公共資源。以京、津、冀的水資源分配為例,張家口、承德等城市可能會說,我們的經濟相對落后,需要發展耗水工業發展經濟。但如果它們把水用光了,下游的北京和天津怎么辦?但如果北京和天津大量使用水資源得到了發展,對張家口和承德來說又不公平。這就需要充分協調資源各方的關系,比如張家口和承德不能把水用完了,北京和天津也應給它們一定補償。
第二類“空間管治”的對象是大家能認識到重要性,但又不太愿意干的事兒,比如生態建設。原因很簡單,只進行生態建設不掙錢,所以許多地方寧愿砍樹也不栽樹。但如果生態遭破壞,國家的可持續發展就都會受影響。這個時候,就需要進行“管治”。
第三類“空間管治”的對象是,大家明知自己做錯了,但由于對自己有利,還一直在做的事情,比如環境污染。以渤海灣的排污問題為例,各方都不想主動減少排污,都認為“別人在排污,我為什么不能排”。這樣下去,渤海灣就有可能變成臭水塘。
中國青年報:不過,當前許多地方的發展規劃中都提出要建“工業中心”。您怎么看?
樊杰:許多人認為,如果一個地區將生態建設作為發展重點,會限制這個地區的經濟發展。因為很多經濟發達地區都是靠發展工業成長起來的,種樹的人往往拿不到錢,不種樹的人卻得到了利益。
但對于某些只適合進行生態建設的地區,就算以破壞環境為代價發展了工業,三五年過后發展也會沒后勁,最終工業企業只能倒閉。到那時,如果想把自然環境恢復到之前的水平,就算把發展工業帶來的全部效益投進去都不一定夠。
“首鋼搬遷”就是一個例子。早在二三十年前,就有人文-經濟地理學者提出,鋼鐵工業不適合在北京發展,首鋼應搬遷,甚至選好了搬遷地址。現在看來,如果當時能按學者的建議搬遷,而不是等到現在首鋼規模這么大、就業人口這么多的時候才搬,相應的損失肯定會大幅減少。
中國青年報:怎樣才能讓搞生態建設的人得到回報呢?
樊杰: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是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當某些地區因保護生態環境喪失發展機遇時,受益的企業、其他地區,甚至國家,就應對其進行補償。例如,我們在長江上游建生態保護林,減少了長江的含泥沙量,延長了三峽大壩的使用壽命,增加了三峽水電站的發電收益。那么,三峽水電站就應對長江上游生態林建設方給予補償。
由于這個補償機制非常重要,國家發改委已牽頭成立了《生態補償條例》起草委員會,開始在全國調研。
中國青年報:即使有生態補償機制,很多地方可能也不太愿意放棄GDP吧?
樊杰:所以,我們應按全國主體功能規劃,來制定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標準。一個區域的發展戰略,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當地黨政領導干部的觀念與行動,這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干部考核體系的約束與牽引。
在過去,我們對干部的考核主要看經濟發展。比如看招商引資的力度、工業化程度和GDP增速等。對于沿海經濟發達地區而言,在經濟高速發展二三十年后,本應進入經濟增長的轉型期,主動改變產業結構,提升發展品位。但轉型是有風險的,這可能意味著GDP增速的下降。很多地方領導不愿去擔這個風險。
一些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本應進行生態保護,但在GDP考核標準的鼓動下,地方還是不惜以破壞生態換取短期利益。并且,在官員輪換的情況下,許多地方官員為了使自己任期內的經濟增長達到最高點,經常采取竭澤而漁的發展策略。在他們看來,保護生態環境是長遠的事情,近期很難獲得明顯收益。
中國青年報:我們具體應該怎么做呢?
樊杰:具體考核標準應按不同區域的主體功能加以區分。比如對于一個三江源保護區的干部,我們不能要求他必須使地方GDP增速達到多少,而應要求他使當地水質達到什么指標。對于長三角和珠三角等地區,我們也不應重點考察GDP增速,而是著重考察產業升級、轉型速度、能耗減少比例和區域影響力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