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永清縣在臺灣工業新城探索了土地“托管模式”。其主要做法是:組建企業性質的土地托管中心(也叫“土地銀行”),在依法、自愿、協商、有償的基礎上,規劃區內的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入股土地托管中心,由土地托管中心對規劃區內的土地統一經營,入股的農民按年領取股息及約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