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某縣被確定為國家級貧困縣,在政府網站上發布“特大喜訊”,祝賀成為國家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對此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直言自己非常“憤怒”。這個習近平新書《做焦裕祿式的縣委書記》中披露的細節,日前引發輿論聚焦。
實質上,媒體此前就曾報道,習近平在考察貧困村時對“扶貧款被截留挪用”之怒。對把戴上貧困縣“帽子”當特大喜訊的憤怒,也與之相沿——都指向了對扶貧工作中存在的錯位的強烈不滿。而總書記之怒,跟民眾的心緒相通:畢竟,“喜”獲貧困縣頭銜尤顯病態,不是“安貧”,而是瞄準其背后所捆綁的政策優惠和撥款資源。在落實上,它們往往并非都能轉化為扶貧成果,而很可能被用于更易出“政績”的領域。這是同一問題的一體兩面。
而要消除這類病態景象,要端正縣域治理者的執政態度,更需要在扶貧機制和貧困縣評價機制上,作出相應的防范改進。“喜”獲貧困縣名號,其實也是扶貧機制缺陷的投射——比如以市縣一級作為扶貧撥款的承接單位,就與新形勢下的精準扶貧之需不合,而當下的扶貧,是確保扶貧治理資源和措施直面具體家庭和人的扶貧。
不少地方爭當“貧困縣”頭銜,說明中央政策和財政對貧困縣的傾斜力度不小,關鍵是基層落實上如何確保效率。而要確保脫貧成果最大化,提高基層治理的政府效能是重要路徑。可現實中,有些貧困縣最漂亮的反倒是政府辦公樓,這也說明,一些地方的貧困與公共財政分配偏倚和效率偏差是分不開的。
一些地方主政者缺乏對于本地實際情況的勘察,而習慣“照搬照抄”忽視民眾意愿,到頭來不僅浪費了有限的扶貧資源,也割裂了扶貧與貧困人口的關系。比如,當前一些極端貧困地區交通、文化滯后,要改善這些,需要主政者“功成不必在我”的心態,方能確保做到實處、惠及長遠;又如一些偏遠地區的教育過于落后,貧困代際傳遞嚴重,沒有對基礎教育的持續投入,扶貧就難說抓到“主要矛盾”。
今年初,中央發文要求對農村貧困地區的考核淡化GDP目標,把提高貧困人口生活水平和減少貧困人口數量作為主要指標,這是對過去GDP至上觀念的頂層糾偏,利于扶貧工作能夠“沉得下去”。同時要求要建立貧困縣退出機制,也是為降低一些地方對于“貧困縣”帽子的依賴,確保扶貧資源用到刀刃上。這些也是對以往易引眾怒的扶貧痼疾的矯枉。
但在此基礎上,貧困縣的評價機制還有必要作出更精準安排,扶貧政策的優惠范圍可進一步縮小,如落實到鎮、村,以規避一些地方習慣將扶貧資源優先投到城區的開發上,而剝奪最貧困者的扶貧利益。
今年以來,扶貧攻堅已是多次被置于中央的政策議題框架下,習近平對“喜”獲貧困縣的憤怒,也指出了扶貧攻堅的方向。而要衡量扶貧工作的扎實程度,不再出現令人憤怒的爭當“貧困縣”的現象當是一個重要標準。要實現這一點,在扶貧觀念機制與貧困縣的評價機制上,都亟須改進,扶貧資源投放越精準嚴格,貧困地區評價體系越科學,扶貧之“怒”也會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