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國辦日前下發文件提出鼓勵彈性作息,國家旅游局新聞發言人張吉林15日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說,鼓勵彈性作息主要指依法優化夏季作息,不包括其他季節,更不是對現有休假制度的調整。
張吉林說,文件提出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優化調整夏季作息安排,為職工周五下午與周末結合外出休閑度假創造條件,有明確的季節指向和前提,主要指優化調整夏季作息安排,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優化調整夏季作息時間,而不涉及其他季節甚至全年作息安排。
張吉林說,彈性作息是一項鼓勵性措施而不是制度性安排,不是對我國現有休假制度的調整,不是以縮短每周法定工作時間40小時來實現周五下午休假。這是一種倡導性措施,不是強制性要求,不搞一刀切。彈性作息要以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為前提。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結合實際采取多種方式優化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