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中紀委發布消息稱,國家旅游局原副局長、黨組成員霍克因嚴重違紀被“雙開”。
1961年8月生于河北易縣的 霍克,1976年12月參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畢業。曾任北京軍區某部技術員、干事、教員;解放軍南京政治學院新聞系學員;北京軍區政治部戰友報社記者、編輯;中央辦公廳秘書局干部、副處長、處長、副局長、局長。2014年12月任國家旅游局副局長、黨組成員。中共十八大代表。
2014年12月17日,國家旅游局消息稱,霍克任國家旅游局副局長、黨組成員。不到1月后,即今年1月16日,中央紀委消息稱,國家旅游局副局長、黨組成員霍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霍克成為2015年落馬的第三位中管干部。更值得一提的是,霍克履職不到1個月就被查。
中紀委通報稱,經查,霍克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為謀求個人職務升遷,向他人行賄;泄露黨和國家秘密。其中,受賄、行賄、泄露黨和國家秘密問題涉嫌犯罪。此外,霍克還存在干擾、妨礙組織審查的行為。
中紀委表示,霍克身為黨員領導干部,長期在重要崗位工作,本應牢記黨的宗旨,嚴守黨的紀律,保持清正廉潔,但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和保密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霍克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準,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