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截至2013年年底,國務院部門共設置各類職業資格618項,地方自行設置職業資格1875項。從2013年開始,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工作方案》,人社部牽頭開展了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截至目前,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職業資格達到211項,占國務院部門設置職業資格總數的34%。同時,人社部牽頭的職業資格改革組正抓緊建立國家職業資格管理長效機制,制定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在目錄之外不得開展職業資格許可認定工作。
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實際上可以看作是簡政放權的內容。對于各種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很多個人和機構是一種又愛又恨的心態。國家出具的許可和認定,顯然是一種權威的象征,對于機構來講,是判定人才水準的可靠依據。而對于個人來講,獲得國家的許可和認定,則是拓展個人職業生涯的通行證。
但是,過多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造成的問題似乎更多。如同政府其他繁瑣的、沒有必要的行政許可一樣,往往會對經濟社會的正常運轉造成障礙,另一方面也給一些部門和個人提供了尋租的機會。比如說,一些專業性資格考試卻附加外語測試,于是很多業務精湛的人士就不幸中槍,被擋在了資格認定的大門之外。
更為嚴重的問題是,由于國家層面和地方層面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往往是“大一統”的,這是其權威性的來源,但弊端亦隨之而來,正是因為其“大”,就應變能力差,相關考試內容容易過時和脫離實際。經濟社會在快速發展,很多行業、職業的工作內容以及對工作技能的要求也處于快速的變化之中,但這些變化很難及時地在相關許可和認定中體現出來。比如說在多年前,在Windows已經非常普及的情況下,計算機水平考試仍然還在考DOS的內容,考生們不得不背這輩子大概永遠都用不到的DOS命令,當時引發了不少批評。在這種情況下,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就淪為純粹的一種考試,對于企業和個人的幫助就非常有限了,甚至可能產生負面的影響。
這是典型的政府為社會操碎了心,但社會卻并不買賬。近年來,簡政放權,減少政府行政審批是大的方向,但到底應該簡什么政,放什么權,減少什么行政審批,卻也時有爭議。其實這其中還是大致有規律可循的:但凡那些社會可以做,并且能夠做得好的事項,就應該從政府那里精簡掉。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的實質,其實就是對人才水平的評定,這件事情,社會可以做,企業可以做,而且可以做得很好,而政府卻不一定做得好。毫無疑問,該精簡的就要毫不猶豫地、勇敢地精簡。
至于政府,重要的是要負起監管責任,制定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不失為一個好的辦法。政府審慎地制定一些必要的、重要的職業資格目錄,其余的則可以依據“法無禁止皆可為”的原則,放手交給社會,職業資格認定并非完全取消,而是部分地可以由社會機構來主辦,把最終的話事權交給企業和個人。重要的不是要不要進行職業資格認定,而是企業和個人真正有選擇的權利,而不是被強制去參加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