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8月1日電 (記者 李金磊)7月30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要重點推進國企等改革。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國企改革成為官方討論的熱點議題,在重要會議、調研、正式文件中,至少已五次就國企改革作出重要表態和部署。
梳理高層表態或正式文件,釋放不少國企改革的信號:決心已下,國企改革將獲得重點推進;標準已明,改革要堅持“三個有利于”;保障先行,要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方案漸近,頂層設計呼之欲出。
吹響“沖鋒號”
——決心已下:國企改革將重點推進
原聲“要把改革作為調整結構的根本依靠,繼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重點推進國企、財稅、金融等體制機制改革。”
語境7月30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會議對中國經濟進行了“年中定調”,提出了兩個“高度重視”:應對經濟下行壓力、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風險,并確定了未來改革的三個重點:國企、財稅、金融。
解讀隨著中央吹響“沖鋒號”,國企改革料將進一步提速。事實上,加快國企改革已十分緊迫。當前,國企經營發展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財政部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國企營業總收入同比下降5.8%,利潤同比下降0.1%。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年初發布的一份報告指出,全球經濟格局正處于重大調整的關鍵階段,如果2014年進展緩慢的國企改革今后仍無實質進展,“不僅重化工業領域的國企將進退失據,甚至分布在一般競爭性領域乃至金融領域的國企,都可能在若干年后重陷困境”。 可見,加快國企改革已勢在必行。
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重點推進國企、財稅、金融等體制機制改革。
厘清“定盤星”
——標準已明:堅持“三個有利于”
原聲“國有企業是推進現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堅持國有企業在國家發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動搖,堅持把國有企業搞好、把國有企業做大做強做優不動搖。”
“推進國有企業改革,要有利于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國有經濟競爭力,有利于放大國有資本功能。”
語境7月17日,習近平在吉林長春考察調研時,對國企改革作出了上述“兩個不動搖”“三個有利于”的重要論斷。
在考察過程中,習近平反復強調,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對國有企業要有制度自信。深化國有企業改革,要沿著符合國情的道路去改,要遵循市場經濟規律,也要避免市場的盲目性,推動國有企業不斷提高效益和效率,提高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完善企業治理結構,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游刃有余。
解讀如何推進國企改革?評判得失的標準何在?一段時間以來,關于國企改革的方向,社會上存在一些認識上的偏差。人民日報近日發表評論指出, “三個有利于”為公有制經濟的理論與實踐繪制出“定盤星”。 在國企改革從若干子方案全面深化至頂層總體設計的關鍵時刻,這“三個有利于”撥清了迷霧、校準了方位,更從戰略高度回答了“為誰而改”。
評論指出,國企改革的推進過程中,如果沒有參照系,就容易迷失了方向,甚至走上歪路邪路。如果沒有判斷標準,就容易陷入無謂爭論,難以及時糾正解決。“三個有利于”正是這樣的參照系和判斷標準,使改革者既有方向可依,又有路徑可循,同時還能在發現問題后及時對照解決問題。深刻把握“三個有利于”的判斷標準,國企改革就不會出大問題,反而更有靈活性和自主性。
下好“先手棋”
——保障先行: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原聲“堅持黨的領導是我國國有企業的獨特優勢。要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明確國有企業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
“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要堅持問題導向,立足機制制度創新,強化國有企業內部監督、出資人監督和審計、紀檢巡視監督以及社會監督。”
語境6月5日,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三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關于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產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意見》,要求“加快形成全面覆蓋、分工明確、協同配合、制約有力的國有資產監督體系”。
解讀在國企改革頂層設計方案出臺前,先行出臺防止國資流失的意見,這被外界視為國企改革下的一著“先手棋”。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認為,如果說“三個有利于”是國企改革的衡量標準和目標,那么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就是改革的保障基礎,體現了中央穩妥改革、保障先行的意圖。
防止國資流失也被看作是國企改革必須堅持的一條底線。李錦表示,在已開展的數輪針對中央企業的巡視中,中央巡視組發現為數不少的“權錢交易”“利益輸送”“鏈條性腐敗”,造成大量國有資產流失。更值得警惕的是,在一些企業中,部分紀檢監察機構監督責任嚴重缺失,既存在監督不力和形同虛設問題,又存在個別人掩蓋腐敗和自身腐敗問題。兩個文件審議通過,將有利于保障國企國資改革順利推進。
期待總方案
——漸行漸近 :頂層設計呼之欲出
原聲“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分類推進改革。有序實施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和規范投資項目引入非國有資本參股。”——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
“推進國企國資改革,出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指導意見,制定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等系列配套文件。”——《關于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
語境3月份,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對“深化國企國資改革”作出了部署,要求“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分類推進改革。”
今年5月份,國務院轉發發改委《關于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出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指導意見”被列為重點任務。
解讀去年以來,國資委在中央企業啟動“四項改革”試點,同時,地方版的國企改革也不斷推進,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至少已有上海、甘肅、山東、江蘇、云南、湖南、重慶、天津、四川、湖北、江西、山西、青海、北京、廣東、青海、河南、遼寧、廣西、寧夏、黑龍江等20多個省份明確出臺了國資國企改革方案,但是,“國家版”的國企改革總體方案尚未出臺。
目前,外界普遍預期國企改革總體方案漸行漸近。在李錦看來,隨著一系列保障性安排到位,推出國企改革頂層方案時機已經成熟,“具有歷史意義的變化就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