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召開國際低碳城市論壇。有記者專訪國務院參事、住建部原部長仇保興。仇保興列舉了中國城鎮化存在的諸大問題,空城問題是其中的一個大問題。
仇保興認為,出現空城問題,主要來源于官員的政績沖動。他建議國家要推出地方任職官員終身責任追究制,采取全生命周期的監督,不管官員到什么地方當官,也不管未來是不是在任。如果對地方官員形成制度上的約束,空城問題就會得到有效的控制。
空城問題的出現有很多自然的原因,但主要是這些因素和政府要做大城市的政策目標發生了錯位。在這種情況下,控制地方政府官員,對其加強監督,控制其憑空做大的政策目標,讓地方政府官員更加切合實際,是正確的選擇。
不過,城市的發展規模問題,往往是很多因素決定的。這些因素很難認識,也很難預料,而且在不同時間點也很不一樣。如果城市政府作為一個投資者,開發城市就是一個投資決策,但投資決策不會總是成功的。城市的發展是市場經濟發展的一個必然階段,在這個階段如果一個城市沒有發展起來,就會失去機會。當然具體的投資時間很重要,時機選擇得好,節奏對,城市就會迅速發展,而且迅速繁榮。反之,這些城市就會出現投資短缺,或者投資過剩,投資短缺就是沒有發展好,房子建好了賣不出去,投資過剩就出現了空城。
再者,城市發展的投資,政府往往只是規劃,然后征地、招商引資、建設基礎設施,大量的投資開發項目都是市場決定的,都是市場里的投資者決定的。他們負責具體的融資、設計、建設,并負責市場營銷。他們可能還是上市公司,融資往往取決于金融市場的投資者。一個地方出現空城,出現鬼城,這表明大家的投資都是錯誤的。或者至少某個環節出現了問題。比如政府沒有設計配套好相關的公共服務,比如小孩的教育問題,老人的醫療問題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等。這時候就不是全局投資失誤的問題,而是部分投資決策需要修正的問題。
如果說,地方政府本身的決策,只是投融資建設銷售決策中的一些部分,那么完全由當地政府領導人來全面承擔責任是不足取的。如果當地領導人必須對空城問題負責,而且還終身負責,這樣的負責機制說起來容易,但設計起來和運作起來都比較麻煩。首先從技術上來說,不好進行相關的處置,到底是就地免職好,還是降級好,還是其他處分,都不好辦。尤其是要終身負責,已經不在職了還要負責,更難處分官員。而且一段時間出現了空城,過段時間空城問題解決了,這個城市相對于其他沒有空城但開發不足的城市發展得要好,那么是不是還要獎勵這個官員,如果獎勵怎么獎勵,這些都是棘手的問題。
更重要的是,現在的城市政府,很多事情都是一把手說了算,如果建立十分嚴格的而且是終身負責的機制,其結果就會讓一把手在決策中更加集權,因為責任的集中就是權力的集中。如果需要終身負責,就需要高度集權的人事制度,讓所有地方的干部任用考核問責都集中到一個機構手里。如果讓所有的城市決策權更加集中,如果讓所有的干部制度權力都集中到一個點,那么從治理結構上來說,就會出現城市治理和人事治理的危機。不僅在技術上無法解決地方官員的問責問題,更重要的是反而導致了城市更加單中心化,人事制度更加集權,不僅空城問題沒有解決,反而出新的問題,這就是集中權力出現的決策的無效率和嚴重腐敗問題。
顯然,空城問題更多是市場決策導致的,要解決它,需要更多的市場發展和分散決策機制,而這不是行政問責就可以全部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