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限行外地牌照,做好“充分準備”了嗎?
時間:2015-06-28 22:58:39
來源:紅網 作者:鄭渝川
廣州市交委和交警部門6月26日透露,廣州“限行”經充分調研和征詢意見,當前相關方案及配套措施已準備就緒,一旦獲批即可隨時啟動。據悉,廣州“限行”只針對“長期在廣州市行駛的外地車輛”,通過技術手段“精準到車、精準到人。”廣州市交委人士稱,廣州實施“限牌”,道路上出現了大量非粵A牌車輛,特別是近期部分本地人購車上外地牌后用來進行專車運營,加劇擁堵。(6月27日《南方都市報》)
廣州市交委和交警部門此次就準備啟動的“限行”,給出的理由說明是:廣州限牌后,行駛在廣州的外地牌照車輛大量增加,并認為這是導致廣州擁堵增加的重要原因。為了淡化針對“長期在廣州市行駛的外地車輛”限行,對部分本地居民出行通勤造成的影響,二部門還強調“相當一部分是本地人購車上了外地牌后用來進行專車運營的。”
至于這里提到的“相當一部分”究竟是多少,本地居民購置的外地牌照非專車運營車輛數量、在廣州運營的外地牌照專車數量是多少,自稱限行管理技術上可以“精準到車、精準到人”的二部門,卻沒有提及。很顯然,如果外地牌照專車數量遠遠多于外地牌照非專車,如此“有利于”主管部門啟動限行管制的依據,肯定會被公布出來。實際情況卻是,主管部門對此諱莫如深,就很難避免讓人懷疑,數量不夠多的外地牌照專車,其實只是成為了“激活”限行外地牌照車輛的一個借口。
主管部門還給出了兩組意在證明外地牌照車輛嚴重加劇工作擁堵的數據。第一組數據是,廣州中心城區15條主干道上外地車的車流量占比,2012年6月為5.9%,2013年11月為9.4%,2014年11月為11.2%,今年5月則升至13.3%。第二組數據來自交警卡口數據,每月在廣州中心城區行駛5天以上、8天以上的外地牌照車輛有28萬輛、17萬輛。
第一組數據忽略了一個重要背景,即每年的4月中旬至5月初、10月中旬至11月初,會分別舉辦兩次廣交會,這期間及前后,相比平時更多的外地車輛出現在廣州,完全正常。要讓這組數據發揮說服力,就必須補充2012年6月以來的每月數據,否則會讓人懷疑,主管部門是故意抽出廣交會期間外地車輛爆棚的數據,誤導輿論。
而第二組數據也需要分別補充每月工作日、節假日外地牌照車輛進入廣州中心城區行駛超過指定天數的數據——經過多年的城市化擴張,廣州城區已延展到往東毗鄰東莞、往西相接佛山的相鄰區域,居住在這些區域的莞佛兩地居民驅車到廣州城區過周末、尋親訪友,已成為很多人習慣的生活方式。不能排除這部分出行需求,恰好構成了在廣州中心城區行駛超過指定天數外地牌照車輛的很大比例,卻根本不曾對造成廣州城區工作日擁堵形成任何影響。
主管部門顯然認定,一旦啟動針對“長期在廣州市行駛的外地車輛”的“限行”,不會對包括購買外地牌照車輛滿足通勤需求的本地居民,以及驅車到廣州辦事的外地訪客造成太大影響,即便存在影響,也將通過配套措施予以控制。提供給存在通勤需求的本地居民的配套措施,是“做了充分準備”的“公共交通接駁、交通指引標識設置等(措施)”。“充分準備”首先需要主管部門對客觀需求有一個大致準確的預判,才能為此為此提供足夠合理的接駁線路設置、運力投放,還要求交警部門為此安排管制、引導措施,保證本地居民在放棄外地牌照車輛通勤后,乘坐公共交通可以以大致相同的時間和出行成本滿足通勤需求。如果主管部門確實做好了這樣的“充分準備”,又為什么不具體給出措施的介紹及承諾?含糊其辭,難道是為了掩蓋對這方面替代需求的調研不足?
去年8月,廣州市交委大幅度調整市內停車費,漲幅達60%,也是宣稱通過充分準備,要通過價格手段來治堵。但去年8月剛過,當月的廣州中心城區交通擁堵指數卻從此前的2.5,漲到了7.4,預期的“中心城區道路交通流量可降低10%左右,干道平均車速提高4%”以上的目標完全沒有兌現(2014年9月2日《南方都市報》報道)。盡管廣州市交委仍堅稱,上調停車費治堵的效果需要繼續觀察(2014年9月24日《廣州日報》報道),后來還給出了“頻繁的陰雨天氣給交通造成了較大的影響”等讓人捧腹的解釋。今年1月,廣州市交委公布的2014年交通數據顯示,2014年下半年擁堵指數比上半年高。這等于宣告了上調停車費治堵的政策預期破產。今年5月5日,廣州市發改委人士宣布,將啟動廣州市停車費的再調整。
廣州市有關部門此番再度給出含糊其辭的“充分準備”說,不能不讓人懷疑,該部門針對“長期在廣州市行駛的外地車輛”的“限行”政策,以及相關配套措施,其實遠未達到“充分準備”的水平。
至于該部門所稱的,將區分本地化運行的外地車和正常運行的外地車,對于交通高峰時段有公務、就醫等需求的外地車輛來穗,將采取發放通行憑證等措施,這仍然不能避免對外地居民往來廣州辦事、消費、就醫等正常需求形成障礙,成為珠三角一體化、同城化潮流中的逆流。該部門如果也沒有切實掌握因正常需求驅車往來廣州的外地居民的頻率、數量,管制措施和通行憑證等配套措施的推行,不免觸發更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