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鄉村治理機制、促進基層治理法治化,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的重要內容。加快完善鄉村治理,很重要的是把加強基層黨的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作為貫穿社會治理和基層建設的紅線,建立健全黨組織領導下的村務監督機制,更好地激發農村基層活力,推動形成群眾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活力源自創新。近年來,浙江等地著眼于從源頭上遏制發生在農民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促進農村和諧穩定,在建立和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方面進行積極探索,創造了有益經驗。率先探索建立村務監督機制的浙江省武義縣后陳村更是創出連續10年村干部“零違紀”、村民“零上訪”、工程“零投訴”、不合規支出“零入賬”的“四零”紀錄,真正實現監督看得見、權力管得住、村民做得了主。實踐證明,村務監督委員會是對村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的加強,是對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是農村基層工作的機制創新,有利于提升鄉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定位準,才能有的放矢、精準發力。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目的是加強對村務決策、執行、公開的監督,推進基層民主管理,保障村民管理村事的合法權益。必須十分明確,加強村務監督,是村級工作運行機制的創新,不是村級管理體制的變革,村務監督委員會要自覺接受村黨組織領導,各項工作都要在黨的領導下進行,對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負責,村委會要自覺接受村務監督委員會的監督。
職責清,才能指向明確、有效監督。綜合各地的實踐探索,村務監督委員會要擔負起監督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監督村委會等村級組織依法履行職責,主動收集和認真受理村民對村務管理意見建議的主要職責,重點加強對村務決策、村務公開、村級“三資”管理、工程項目建設、惠農政策措施落實等方面的監督。現在,農村保護耕地和土地流轉工作任務很重,村務監督要在這上面發力,促進土地流轉規范有序,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
機制好,才能順暢有序、監督有力。浙江等地通過多年探索實踐,建立了村務情況分析、村務監督工作報告、評議考核等制度,進一步規范了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的運行。事實證明,只有機制健全、程序規范,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督,不留“盲區”“死角”全方位監督,才能讓村務公開透明、合法合規,切實發現和糾正中飽私囊、暗箱操作、優親厚友等違紀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村集體和廣大村民的利益,贏得農村群眾的信任和支持。
在推進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加強村務監督工作的同時,還要繼續落實好“四議兩公開”、村務聯席會等制度,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機制。堅持以黨的基層組織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務監督組織為基礎、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合作組織為紐帶、各種經濟社會服務組織為補充,推動建立和完善農村組織體系,使各類組織各有其位、各司其職,充分發揮在鄉村治理中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