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6-12 13:58:40
來源:新京報 作者:陳然
新京報訊 (記者陳然)北京于日前出臺“1+3”公共文化政策文件,其中對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的硬件設施、軟性服務等提出細致標準和要求。這也是全國首個落實中央《關于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的地方性省級實施意見。
在昨日的政策解讀發布會上,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未來將以步行15分鐘為服務半徑,統籌設置基層公共文化設施,以構建“15分鐘文化服務圈”。
當日,據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長龐微介紹,北京目前建有市級、區縣級、街道鄉鎮級和社區村莊級,共四級公共文化網絡,四級設施平均覆蓋率達到98%,設施總量達到6691個,但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發展還不平衡,針對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方面的法規和規定也不完善。
日前,北京在全國率先制定了貫徹中央兩辦文件的地方性省級實施意見,簡稱為“1+3”公共文化政策文件,其中包括《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公共文化建設的意見》、《首都公共文化服務示范區創建方案》、《北京市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標準》、《北京市基層公共文化設施服務規范》。
龐微提到,這些文件對加快構建北京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現標準化、均等化、社會化和數字化,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作出了全面部署。
政策要點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公共文化建設的意見》:到2020年,北京要基本建成均衡發展、供給豐富、服務高效、保障有力的全市基層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為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打下堅實基礎。
《北京市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標準》:文化設施建設應采取“2+X”模式。“2”是指每個文化設施應建有一個室內多功能廳和一個戶外文化廣場,“X”是融合各相關部門服務的綜合功能,可設置圖書室、展覽室、排練室、電影廳等。其中鄉鎮(街道)圖書館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閱讀座位不少于30席,行政村(社區)圖書室閱讀座位不少于10席。
應以步行15分鐘為服務半徑,統籌設置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同時,根據常住人口和服務需求情況,硬件設施可以打破行政規劃界限,跨鄉鎮、街道行政區域設置區域級綜合文化中心,提高服務水平和輻射范圍。
《北京市基層公共文化設施服務規范》:基層公共文化設施應為提供市民看書報、參加文藝輔導培訓、演出排練、文藝創作、文化活動等20大類服務內容;每周的開放時間不少于56小時;每個社區文化室至少配一名文化組織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