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南寧市推出9211套公共租賃房屋(下稱“公租房”),房源不但量大,而且范圍分布廣。另外,在受益人群方面,對新就業大學生的幫扶力度前所未有,且首次將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然而,至今申請時限已過半,但相關部門稱,沒有出現火爆局面,還有不少名額空懸。(《南國早報》6月8日)
公租房一直被認為是“居者有其屋”的實現之道,然而,南寧市推出的公租房申請條件對剛畢業迫切需要租房的大學生而言卻異常苛刻。畢業不足5年的新就業大學生,必須滿足以下條件:已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由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以上,靈活就業的,應當在本市繳納稅款或者社會保險費累計達1年以上。也就是說,新就業的大學生多數需要工作1年以后,才能達到這個申請條件。如此看來,公租房難以實現“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的美好愿景。
據統計,留邕的畢業大學生住房主要以租賃房為主,租房一族占60%,而其中所租住房大部分為私人住所或小區商品房,價格較昂貴。一方面是公租房申請遇冷,一方面是大學生租房難,出現這樣失調不均衡的問題難道不應該反思嗎?若是能將公租房租給剛畢業的大學生,供需不就平衡了嗎,問題不就迎刃而解了嗎?
誰最迫切需要公租房呢?是那些剛剛走出校門,即將參加工作的大學生。首先這個群體的數量龐大,對住房的需求旺盛;其次是他們社會經驗少,加上房屋租賃市場法律不健全,容易產生糾紛又維權困難;最后,新就業的大學生沒有儲蓄,工資不穩定,收入低,房租占開支的較大比重,而公租房租金不高,租期穩定,安全系數高符合大學畢業生的需求,是最佳的租房選擇。但是,公租房企業給剛參加工作的畢業生設置了過高的門檻,不,應該是直接拒之門外,使得他們有門進不去卻又無路可去。
公租房本是用之于民的公共福利,是為了沒有住房,經濟困難的人所建,可是如今卻給需要的人設定那么多條條框框,不就是與初衷背道而馳了嗎?今年3月份,北京出臺了加強公租房分配管理的新規,公開搖號的公租房如有剩余,將面向全市實行“先到先得”,如果依然有剩余,再面向社會單位躉租,而最后這批剩余的房源,則集中面向剛畢業的大學生,通過一個平臺集中申請然后再集中分配。北京實行的這項新規,終于是給大學畢業生“網開一面”了,雖然支持力度依然不夠給力,但總算開了一個口,給了租房難于上青天的大學生一線希望。
南寧市要解決目前公租房申請“遇冷”的尷尬,最有效的措施就是為剛畢業的大學生打開一條“綠色通道”,真正地實現“居者有其所”,讓空蕩蕩的房子有人住,讓要租房的人有房子住,不讓公租房淪為政府打著為民謀福利的幌子但福利卻無法落實的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