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民政部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近日出臺的一份關于完善醫療救助制度的文件精神。文件要求,今年對大病救助的比例要不低于70%,即生活困難家庭包括大病救助資助家庭在政策范圍之內的報銷比例可達到96%。
相比以前的試點和救助力度,《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意見》提出了更高的目標要求,將醫療救助網覆蓋向更廣大人群。例如把醫療費用支出型貧困家庭列為重要救助對象,改變了以往政策性醫療救助更多針對五保戶、低保戶等特困人員和困難群眾的狀況,這就是一個不小的進步。在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人群中,因巨額醫療支出而生活困難的家庭為數不少,文件把這稱作“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并列入救助對象,完全符合社會救助宗旨和新醫改方向。
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這三大網絡,合力構建起一個相對完善的醫療保障體系。這一體系運行良好的話,可大大減輕人們的醫療負擔,從根本上避免“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現象的發生。
不過也要看到,醫療救助制度是與醫療保險體系既互相銜接又有所區別的政策性安排,是對依靠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仍難以紓困的人群的特殊救助手段。這表明,醫療救助制度短期內難以像基本醫保那樣廣泛覆蓋困難人群。這反過來也說明,維護好基本醫保、提升大病保險水平,可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應納入醫療救助人群的數量。
換言之,醫療救助制度升級了,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在內的醫療保險體系也要隨之跟上,否則將影響其與醫療救助制度的銜接性,讓醫療救助制度難以承受重負,導致制度設計的目標落空。
而無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還是醫療救助制度的成敗,均有賴于新醫改其他三大重點改革領域即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和藥品供應保障體系的改革進度。尤其是,公立醫院改革和藥品價格改革,對醫療保障體系乃至于整個新醫改的成敗具有決定性作用。
不言而喻,如果藥價改革難以根本扭轉藥價畸高狀況,大量醫保投入必將被藥品生產銷售相關利益機構吸走,化為藥品產業鏈的巨額利潤。同樣道理,若公立醫院改革無法破除以藥養醫格局,不能改變公立醫院逐利沖動,勢將形成一個巨大黑洞,吞噬大部分的醫保基金。問題還在于,除了醫保報銷或醫療救助,許多人可能仍無力支付自費部分的治療費用。
為什么許多地方醫保報銷不低于70%,加上醫療救助甚至可達到90%以上,人們卻依然苦于高昂的治療費用?這就在于,按照現行醫保制度,除可全部納入醫保的甲類藥物和部分納入醫保的乙類藥物,還有許多藥物需要患者自行承擔費用。這一制度本身并無不妥,問題是這造成許多醫療服務機構想方設法讓患者掏錢購買自費藥物,從而拉低醫保報銷比例,增加了患者經濟負擔。
例如,患者按醫保規定可報銷70%,但加上自費部分的話,報銷比例可能只占全部治療費用的四五成。這樣的話,哪怕醫保報銷比例提高、大病保險擴容、醫療救助升級,患者依然不能充分感受到醫療保障體系的更多好處。
公立醫院是醫療服務體系的主體,一頭連著醫療保障體系,另一頭連著廣大患者。新醫改從根本上講,就是醫療資源配置和利益平衡的改革。在新醫改進程中,公立醫院改革是重頭戲。無論是維護基本醫保體系運作,還是對接醫療救助制度,醫院都不能掉隊。醫院跟上醫改的節奏了,就能發揮事半功倍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