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屆五中全會公報明確,“要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態,加強城鎮化管理。”
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將是中國城鎮化發展的重點。近年來,我國多個地方都在探索農村社區化建設的道路,推動周邊村向社區中心村聚集、融合,以此促進城鎮化進程。
山東農村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導報特約評論員秦慶武在接受經濟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城鎮化是一個自然的歷史過程,不能靠人為主導推動,合村并居在經濟較發達地區可以,但不適合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強制推行。”
“不僅僅是要農民進城”
十七屆五中全會定調“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的原因在于,城鎮化不僅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動力來源,而且還能夠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拉動內需。
據透露,我國“十二五”期間將致力于十大方面的建設,其中擴大內需居首。“過去,我國經濟發展主要依靠投資、外需拉動,國內消費不足,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居民收入太低,而這又與我國農村人口多、農業的比較效益低有關。”秦慶武分析說。
“只有更多的農民轉移到城鎮來,才能提高農民的收入。同時,留在農村的人口人均占有資源多了,對農村發展也有利。”秦慶武贊同城鎮化是經濟發展的巨大動力,也是擴大內需的必然選擇的觀點。
城鎮化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必然過程,隨著工業化的發展,大批農村人口將向城市轉移。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我國工業化水平的提高,城鎮化進程一直較快,“‘十一五’期間,每年城鎮化率的增長都在1個百分點左右。”秦慶武說。
中國社科院今年發布報告稱,截至2009年,中國城鎮化率為46.6%,城鎮人口達6.2億,城鎮化規模居全球第一。
分析人士認為,“十二五”期間的目標可能是,我國城鎮化率將達到50%以上。秦慶武認同以每年1%左右的速度增長,但有些地方制定的“十二五”規劃討論稿中,將“十二五”期間城鎮化率目標定為每年2%,引起他的擔憂。
“城鎮化不是目的,它只是逐步推進的自然過程。城鎮化進程還受制于制度上的障礙,比如戶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秦慶武告訴導報記者。
盡管過去十幾年來城鎮化率快速提高,但由于戶籍制度和社會保障體系落后,大量城市常住人口并未納入城市戶籍管理和社會保障體系。
“因此,對城鎮化來說,不僅僅是要農民進城,更重要的是破除制度上的障礙。”秦慶武說。
要尊重自然規律
雖然合村并居式的農村社區化建設,推動了城鎮化進程,但秦慶武對此有不同看法。他認為,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城鎮化率不斷提高,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這是一個自然的歷史過程,但不能靠人為主導來推動。
他具體分析說,“有的地方政府開展合村、社區建設,把農民集中起來,讓農民住樓房,這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城市郊區是可以的,因為這些地方的絕大多數農村人口已經不再從事農業勞動,不再依賴農業,在這個前提下,政府可以引導農村人口集中居住,客觀上形成農村人口的聚居區。”
但是,秦慶武反對在條件不成熟的情況下,在農民仍然以農業為主的情況下,堅持讓農民遷村并居,讓農民住上并不習慣的樓房。
在他看來,這種做法有很多不利。“在農民還依賴農業收入的地區,原來部分農民有自己宅基地的時候,房前屋后,種瓜種豆,養雞喂豬,都是農民的收入,一旦住上樓房以后,這部分收入就沒有了。而且住樓房以后生活費用增加不少,包括用水、用氣等。”
“由于還依賴農業,盡管住上了樓房,對這些家庭來說,家畜、農用機具等沒有地方存放。另外,生產成本也增加了,到地里干活需要跑很遠,而居住分散時,離他們的承包地都比較近。”他說。
更重要的是,有些地方搞遷村并居,是因為地方政府看到了土地效應。這就是“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置換。”把騰出的農民宅基地等土地復墾后換取同等面積的城市建設用地指標,既可以獲得城鄉土地之間的級差收益,更可以突破宏觀調控下緊縮“地根”的限制,完成GDP發展目標。
“如果條件不成熟,不應操之過急。”秦慶武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