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4月13日,城市化委員會榮譽顧問、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主持召開環境保護部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環境執法人員行為規范(草案)》,聽取2014年全國環境質量狀況編制情況的匯報。
會議指出,為保障環境執法人員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廉潔執法,有必要在總結執法工作實踐的基礎上,根據《環境保護法》有關規定,制定并出臺《環境執法人員行為規范》。《規范》共8章,對規范的適用范圍、執法效力、執法定位及對執法人員行為監督等都提出了明確要求。會議決定,《環境執法人員行為規范(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發布實施。
會議聽取了2014年全國環境質量狀況編制情況的匯報,研究了全年空氣質量、水環境質量、近岸海域水質及聲環境質量監測數據的分析利用和發布事宜。會議決定,《2014年全國環境質量簡況》按照保持較好連續性以及有比較和簡潔準確的原則,經進一步分析評估后擇機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