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機動車船向大氣排放污染物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國務院在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明文要求,對尾氣排放不達標車輛不得發放環保合格標志,不得上路行駛。然而,記者在京津等地調查發現,在一些尾氣檢測的地下交易鏈條中,環保部監制的環保合格標志竟可花錢獲得,瀕臨報廢期限的“問題車”只花300元就能免檢上路。(5月1日《南國今報》)
機動車尾氣檢測暗藏造假腐敗,已經不是媒體第一次曝光。每一次曝光,即使像此番是由新華社報道的,似乎都激不起多大的輿論反響,更莫說引起有關部門專項整治,這恐怕是不應該的。一旦媒體陷入“曝光疲勞”,機動車尾氣檢測造假,或許會更加肆無忌憚。
目前我國從上到下,都在加強大氣污染源管控,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切莫讓機動車尾氣檢測造假,普遍拖累我們的空氣質量改善。要知道,截至2014年我國汽車保有量已達1.54億輛,根據多地環保部門的公告,汽車尾氣排放已成我國大城市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是造成霧霾、灰霾及光化學污染的重要原因。當尾氣檢測造假、買標賣標成公開秘密,改善空氣質量的努力便被大大抵消。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導致機動車尾氣檢測的造假風盛行?表面上當然是利益驅使——各地檢測站工作人員與“車蟲”內外勾結,將尾氣檢測當作謀利工具,不管哪種機動車,哪怕瀕臨報廢的“問題車”,只要肯花錢就能通過,有些檢測人員甚至公開提供收費“包過”服務,“讓你過你就過,不讓你過就過不了”。權力尋租空間如此之大,尾氣檢測怎會不成“金錢檢測”?
深層次看,尾氣檢測造假盛行,也因有管理漏洞可鉆。其“婆婆”眾多——公安交管部門管審核結果,環保部門管標準,物價部門管價格,小小一個檢測站至少三個部門在分環節監管,看似都在負責,卻是誰都難負責,正如“九龍治水水不治”。比如尾氣排放不達標的車輛上了路,誰來復檢與處理,處理哪一個部門?這些部門甚至可能結成利益鏈,形成利益格局,共同“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從多處報道看,檢測站實際經營者,也有可能是環衛、交通等部門下屬事業單位,財政自收自支,工資獎金靠自己掙。將尾氣檢測當作以權謀私工具,令國家環保標準形同虛設,也就難以避免。據說還有檢測站被承包給私人或企業,主管部門參與分紅,弄虛作假現象更是成倍涌現。除檢測市場混亂外,據說各地檢測尾氣的辦法也各不相同,千奇百怪,也給檢測魚目混珠提供了機會。
上述管理漏洞如不能彌補,機動車還會大量為我們的空氣增加污染物。早有專家建議,應統一全國重點污染地區尾氣檢測方法;加快相關標準、法規、規程和技術要求的制定、補充和修訂;推進車輛檢測報告社會公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尾氣檢測數據真實有效;加大對檢測機構、檢測設備作假、作弊的查處力度。這些確實應該是相關部努力的方向,以共同守護好我們的藍天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