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世界上高高原機場最多的國家,為確保航空安全,我國兩三年內將不再批準建設海拔4411米以上的高高原民航機場。
中國民航局副局長李健23日表示,考慮到國際上對高高原機場運行還沒有形成系統化的技術標準,中國民航局已經決定,爭取利用2到3年時間,在立法層面建立起從機場建設、飛行標準、適航審定以及應急救援等方面的一整套高高原運行標準,并將高高原運行安全和發展作為建設民航強國的重要指標之一。在標準成型之前,中國民航已經決定不再批準在高于海拔4411米以上的高高原地區建設新的民用運輸機場。
李健在此間召開的2015北京航空安全國際論壇上說,對于已經運行的高高原機場,已經對機場運行標準、機場配套保障設施、航空公司準入條件、飛機適航性和維修標準,人員資格和訓練標準等提出更加嚴格要求。“我們期待并歡迎國際民航組織、國際航協等國際組織及其他民航當局同事與中國民航加強在這個領域的合作。”
民航通常把機場分為兩大類——高原機場和非高原機場,二者的界限為海拔高度1500米。高原機場又包括一般高原機場和高高原機場兩類,海拔高度在2438米及以上的機場為高高原機場。
高高原機場由于海拔高度高,氧氣稀薄,飛行難度大。為了保障飛行安全,民航對高高原機場的飛行設置了一系列準入條件。目前全世界共有高高原機場42個,其中我國有15個,約占世界高高原機場數量的36%,是世界上高高原機場數量最多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