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教授馮俏彬告訴記者:“在城鄉一體化的進程中,關鍵的一點是要解決人往哪里去的問題。我們需要有大量的中小城鎮,這里的中小城鎮不是空間上的城鎮建設,而是從體制上認可的城市身份。這是我們在行政建制上最大的難題。必須立即重啟‘撤縣改市’,其重要性和緊迫程度一點兒都不亞于放開二胎。”
上述報道援引了國家統計局2014年的數據:中國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為54.77%。這個數字不僅遠低于發達國家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人均收入與中國相近的發展中國家60%的平均水平。城鎮化確實需要加速,否則中國的現代化和市場經濟改革就是跛腳的——如報道所言,當你身處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本土一線城市,會恍然以為自己生活在一個物質極其豐富的發達國家;但當你深入中國西南、西北等地區的偏遠村莊,卻會被那些地方的落后和貧乏生活震撼不已。而且,這樣的城鄉割裂現狀某種程度上還在加劇,也就是說,中國目前的城鄉發展不是齊頭并進,而是呈現出一種馬太效應狀態——富者愈富,貧者愈貧。
任其這樣發展下去,對社會穩定與和諧十分不利,解決之道唯有城鎮化——它可以吸納大量農村勞動力,讓他們成為自食其力的產業工人,讓留在農村的勞動力因稀缺而值錢,同時讓荒蕪的土地成為工業園區,讓農地的價值實現整體提升,進而實現農業產業化和現代化,最終縮小乃至消除城鄉差別,實現真正的“城鄉一體化”。
但是,城鎮化路徑的選擇難道只“撤縣改市”這一個選項嗎?城鎮化是可以靠行政手段作為主推力量來實現的嗎?誠然,在中國這樣的行政主導權力結構及社會動員體制下,政府要想辦成一件“大事”,基本上不費吹灰之力,但這樣做的后果卻具有非常大的不確定性和風險。計劃經濟時代,這樣的例子俯拾即是(如“大躍進”和“人民公社”等);改革開放后,類似教訓亦不可謂不深刻(譬如行政干預造成大量產能過剩、土地荒蕪等)。城鎮化建設同樣如此,從根本上說,它是工業化和服務業產業化的一個自然過程,是市場孕育的結果,幾乎無須人為“推動”,行政之力在其中并不能成為根本動力,它只是一個服務者和規則維護者。
“撤縣改市”,提升縣級政府的資源配置能力,以實現城鄉一體發展。其初衷或許不錯,但本質上仍是一種計劃經濟思維和“行政萬能”意識。它一方面迎合了當事地方主政者的“升級”訴求和“擴權”沖動,也毫無疑問廣受當地民眾歡迎。據悉,目前全國已有165個縣的“撤縣設市”申報材料報國務院排隊待審批。問題是,縣改市后,縣城還是那個縣城,即便拔苗助長也不一定能很快成為真正的“市”。相反,行政擴權后,市場自發力量卻很可能會因之削弱,令城鎮化空有其表,資源被極大地浪費。
無論“縣”還是“市”,都不過是一個行政區劃名詞,而且縣向來就是比市(城區)大的。秦統一中國后,直至民國時期乃至我國臺灣當下,縣都是省(包括古代的郡,現代的特別行政區、特別市、直轄市)直接管轄的行政區域,而市卻屬于縣所管轄的“小地方”。在日本,縣甚至是一級行政區,相當于中國的省。在美國,縣的地位跟中國古代差不多,屬于州下面的一級行政區。而中國現在的縣與省之間,卻隔著一個“地級市”乃至“副省級市”,“縣”低“市”一等。因此,“縣級”官員們才如此熱衷于當“市官”。
發達國家的市和鎮,大多被縣“管”著,但卻并未阻擋它們成為繁榮的現代都市;它們并不管轄若干個“縣”,卻也沒能阻擋周邊的農村與之“一體化”發展,讓你分不清哪是“城鎮”哪是“鄉野”,無非聚居與散居有別而已,其居民無論是生活品質還是精神狀態,都讓你分不清誰是“城里人”誰是“鄉巴佬”。因此,誰還會熱衷于“撤縣改市”呢?
城鎮化不是“撤縣改市”這么簡單。改革路徑對了,縣城也可以很摩登;路徑不對,“市”也不過是一個大一點的“城中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