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各種商品,小到食品,大到汽車,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能夠享受到退貨、召回、維修、雙倍賠償等權利。但是,作為最昂貴的消費,房屋的質量出了問題,消費者卻處于十分弱勢的境地,這顯然不正常。
又到一年一度的“3·15”,每年這一天,都是各類消費問題集中曝光的日子。可以注意到的是,最近幾年,房產消費日益成為各種糾紛的高發領域,但與此同時,相比其他消費,房產消費維權要困難得多。為此,全國人大代表、民盟青海省委專職副主委程蘇建議,應完善商品房質量追溯機制并延長商品房保修期。
房產,是絕大多數人一生中最大一筆消費。現在各種商品,小到食品,大到汽車,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能夠享受到退貨、召回、維修、雙倍賠償等權利。但是,作為最昂貴的消費,房屋的質量出了問題,消費者卻處于十分弱勢的境地,想要討回一個公道非常之難。
例如程蘇代表提到的,房屋的產權是70年,但房屋防水、外墻面防滲漏的保修期只有5年,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更只有2年。如此寬松的質保要求,如何能杜絕開發商和建筑商偷工減料和弄虛作假?
當下,在房屋的銷售中,各種陷阱和欺詐可謂比比皆是,例如商品房廣告的虛假宣傳,期房和現房不相符,精裝修縮水,購房合同附加不合理條款,物業與開發商對房屋質量問題扯皮等。但對于這些問題的監管,卻存在諸多空白。
以精裝修縮水為例,對于精裝修住房,由于我國至今未出臺權威指導意見和驗收標準以及具體的監管措施,這就導致市場上提供的裝修標準、驗收標準參差不一。再如,房屋質量之所以屢屢引爭議,是因為責權沒有詳細界定,缺乏長期有效的責任追溯體系。一個幾十塊錢的電子產品會有保修期或詳細的產品說明,但商品房這么金額巨大的商品,質量詳情卻是一筆糊涂賬。
在房產消費維權中,維權成本也非常高昂。此前有報道說,只要是涉房的質量鑒定,收費基本上都在千元乃至萬元以上,一位業主就曾向媒體抱怨,一扇窗戶的鑒定費就高達2500元到4500元,這筆費用可以買10個新窗戶。
房產消費之所以成為糾紛高發的領域,說到底還是公權力的缺位。所以,解決房產消費“維權難”,必須通過立法,強化對房屋質量的監管和保障。例如,日本法律就規定,購房者享受的房屋絕對質量保證期是20年。在20年中,房子出現裂縫、傾斜、滲漏等建筑質量問題,房產開發商必須無償修理,并作出相應的賠償。此外,在日本,房地產開發商需要公開建筑的具體標準,便于消費者貨比三家。例如,開發商會公開具體建筑的具體細節和標準。甚至在裝潢時,開發商連墻紙中所包含的化學物質都會標明。這些國外的經驗,都值得我們借鑒。
房子,作為普通人一生中最重要的商品,作為攸關公共安全的商品,其質量保障反而最薄弱,無疑很不正常,這一問題已到必須改變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