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已經中央審議通過,即將印發實施。本次改革提出,扎實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取消暫住證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2月16日《長沙晚報》)
新春到來之際,暫住證制度就要被取消了。這一政策發布后,連向來挑剔的網友都紛紛點贊,譽為“新年的禮物”。為什么呢?近些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人們南來北往、東來西去,已成常態,然而一紙戶籍所附帶的東西,依舊讓人們困擾不已,比如孩子上學、比如車輛購置等。取消暫住證,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從宏觀政策設計來看,無疑讓人們期待和欣喜,它預示著今后人們工作、生活以及觀念上會發生一些可喜改變。
到底是什么樣的改變呢?從網上搜過來,也許權威性不足,但至少能說明某些問題。暫住證這個詞,據說為深圳首創,是深圳移民文化的一個標志性符號,它讓初到深圳的外來人口擁有了暫時居住的權利和一個身份,中國“打工博物館”的第一件展品就是暫住證。但是,也如網絡詞條所解釋,這詞語本身蘊涵著生活的不安定性。來城市都好多年了,為啥還只能是暫住?現實當中,不少城市都在嘗試性突破,取消暫住證,實行居住證,但因為缺乏頂層設計,基本上都是“摸著石頭過河”,有些畏首畏尾。而新的居住證制度讓人們看到,“打工者”這個非常有歷史意義的名詞,也將隨之走進歷史博物館了。比如對于這一政策實施的一項要求就是,“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
可以居住的城市,比只能“暫住”的城市讓人們更切實地感受到內心的安詳、溫暖以及生活的美好。無論是回望過去還是觀照現實,無須諱言,外來人口盡管為城市建設作出了巨大貢獻,但不得不說,在很多方面,來自各地的人們,對于城市還是覺得沒有“根”。這個“根”,就在于他們很難享受和戶籍人口一樣的、基本的社會公共服務。從暫住到居住,以及相關政策要求的提出,可謂讓他們吃下了一顆“定心丸”。
從暫住到居住,絕非一字之變。這既是人們對于戶籍制度改革多年的期盼與呼喚,更是社會改革發展的必需。明確這一點,接下來的事情就是,各地、各城市,該如何建立好相關的公共服務機制,甚至是創造性的配套措施。這不但是對一個城市胸懷的考量,更是對城市管理者執政智慧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