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2-15 12:17:19
來源:紅網 作者:鄭渝川
2月13日,環境保護部副部長翟青表示,全國74個納入空氣質量數據監測的城市PM2.5的年均濃度有所下降,但形勢仍然嚴峻,2014年達到國家標準的只有8個城市。翟青表示,某些污染較重城市在分析成因時,習慣將主要責任歸結為其他城市的影響,并不客觀。(2月14日《北京晨報》)
另據同日的澎湃新聞網報道,美國加州大學兩位研究者根據2001-2010年的中國113座城市日均空氣污染濃度數據,揭示了城市自報數據有問題的證據與修改時點。研究顯示,高達一半的城市的空氣數據存在不同程度的“人造”嫌疑。2012年新的空氣質量標準出臺,隨著各地數據直報系統的逐步建立,以及時均數據的實時發布,都使地方政府干預空氣污染數據的可能性大為降低。
74個納入監測的國內城市,僅有8個空氣質量達到國家標準。也就是說,有關部門定期公布并經媒體報道的10個空氣質量最好的(監測)城市,這個十強榜上還是有兩個城市沒有達標,相關城市的民眾“空歡喜”了一場。并且,擠入十強榜前八位的空氣質量合格城市,也仍存在監測數據造假的可能。
空氣質量的形勢如此嚴峻,2014年的得分如此糟糕,2014年歲末至羊年春節,未見相關城市的主要黨政領導、環境保護工作分管領導和環保部門領導,就空氣質量不合格向市民致歉,給出推動空氣質量轉好直至合格、優良的時間表。這方面的壓力機制不足,就很難在相關城市開展城市改造、項目引進、招商引資及環境保護監測執法等工作的時候,真正做到重視空氣質量改善,在權衡項目、改造收益與環境代價時注重后者。也正因為此,很多城市的環保等主管部門,在極其糟糕的空氣質量監測面前,都將成因歸咎于外地、地理環境、天氣狀況等非責任因素。
另一方面,在納入監測城市空氣質量較普遍陷入糟糕的情況下,空氣質量達標意味著可觀的政績,不排除一些地方的官員將通過對空氣質量數據動手腳,來遮掩并不突出的其他方面政績狀況。盡管空氣質量數據直報系統已經建立,各地也都分時段發布實時空氣數據,空氣質量數據“運作”造假顯得有些困難,卻并非不可能為之。
這種情況下,國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必須進一步嚴控空氣質量監測管理,加大實時數據公布的頻率,建立起與環保公益組織、環保志愿者及有關企業機構的合作,擴大數據采集,讓空氣質量數據造假行為更容易敗露,遏制某些地方的造假沖動。環保部門要積極爭取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的支持,對空氣質量數據造假行為給予嚴懲,要讓相關城市的主政官員付出切實的仕途代價。
環保部門還應擴大納入空氣質量監測的國內城市名單,在現有監測城市名單之外,將各省區市內的每年GDP增長前三位、固定資產投資增長前三位的地級行政單位在次年納入監測公布范疇——如能實現這項監測及公布,將為國家和各省區市對地級行政單位的政績考核提供更為科學、有效的參照,將遏制一些城市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帶動的快速、盲目發展沖動,敦促地方主政官員更為切實的重視空氣質量,像關心招商引資、項目那樣關心空氣質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