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月2日從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獲悉,今年1月份全國共發生地災33起,造成5人死亡、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129.9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地災發生數量持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增加68.6%。同時,全國共成功預報地災2起,避免直接經濟損失59萬元。
這33起地災分布在13個省(區、市),包括滑坡14起、崩塌6起、地面塌陷13起,災害級別以小型為主,共31起。其中,自然因素引發的有24起,人為因素引發的有9起。自然因素主要為降雨和凍融等,人為因素主要為采礦和施工等。其中,西南地區的重慶、四川、貴州、云南和西藏共發生地災11起,造成3人死亡失蹤,直接經濟損失801.1萬元,是全國因地災造成死亡失蹤人數最多、直接經濟損失最重的地區。
據地災防治專家預測,根據地災多年發生規律,1、2月是地災低發期,但須注意防范冰雪凍融引發地災。總體預測2月地災發生的頻次和危害程度可能與1月份基本相當或略偏重,地災可能主要發生在西南、西北和華東局部山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