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月31日起,中央文明委對擬表彰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城市(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名單進行公示,公開征求意見,接受群眾監督。
根據規定,全國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每三年表彰一次。2014年11月,中央文明辦啟動第四屆全國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評選。本屆文明城市評選,中央文明辦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任務,完善測評體系,簡化測評內容,改進測評方法,加大市民評價權重,實行網上申報,減輕基層負擔,提高透明度,增強公信力,確保評選質量。測評過程,依托國家統計局城市調查隊為主體,環保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住建部、教育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文化部、工商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旅游局等十部門專業人士組成綜合測評組,對各省(區、市)擇優推薦的參評城市(區)進行獨立測評,嚴格依據國家統計局提交的測評成績排序,形成了第四屆全國文明城市(區)候選名單。中央文明辦對各地和各行業部門推薦的全國文明村鎮、文明單位,依據《全國文明村鎮測評體系》和《全國文明單位測評體系》逐一進行審核,并征求了文明單位所在地方和所屬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形成了第四屆全國文明村鎮、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為體現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從2015年1月31日至2015年2月4日,中央文明委在人民網、新華網、中國精神文明網對第四屆全國文明城市(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候選名單進行公示。公眾可通過信函、郵件、電話等方式向中央文明辦提出意見(地址:北京市西長安街5號中央文明辦二局;郵編:100806;聯系電話:010-66018213;傳真:010-66058799;電子郵箱:pxbz20l4@l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