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充分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理念創新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方式,破解信息共享障礙,推動國土資源信息化再上新臺階,切實發揮信息化在“盡職盡責保護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盡心盡力維護群眾權益”中的服務保障作用,國土資源部近日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信息化工作統籌的若干意見》(國土資發〔2015〕16號)。
《意見》要求,以“國土資源云”統領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加快構建覆蓋全國的“國土資源云”,要以國土資源“一張圖”和“三大平臺”等已有的國土資源信息化成果為基礎,遵循整體規劃、統一建設、分步實施的原則,堅持需求導向和市場機制,充分利用各種技術力量和社會資源,優先采用自主、安全可控設備和基礎軟件。轉變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理念和方式,充分運用云服務推進本級國土資源網上辦公、網上審批、網上監管、網上公開和網上服務,消除“信息孤島”,擴大資源共享。
《意見》提出,加強系統建設和應用的統籌。深化應用部“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臺,向部機關各司局和國家土地督察機構開通在線數據和系統應用服務,并根據各單位的具體需求定制數據分析和查詢功能。拓展政務辦公平臺的服務范圍,在信息網絡安全可控的范圍內擴大部政務辦公平臺服務對象,為部機關與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國家土地督察機構、部各直屬單位之間的文件傳輸交換、在線查詢、電子文件歸檔提供服務,為相關直屬單位協助部機關開展業務工作創造技術條件。
《意見》明確,深化拓展數據共享服務。進一步夯實數據基礎。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全面實施《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國土資源數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42號),對于調查評價等基礎數據,在不具備網上傳輸或在線增量更新的條件下,仍要堅持做好數據匯交。建立分布式數據共享服務體系,統籌規劃國土資源數據共享服務,研究制定國土資源數據共享服務的總體方案,建立國土資源數據共享的分類分級體系。創新數據共享服務方式。面向國土資源系統內部、相關部門和行業、科研院所、社會公眾等不同用戶需求,設計和開發品牌信息產品。
《意見》要求,加強國土資源信息化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統籌部署。部信息化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國國土資源信息化工作。部信息辦負責統籌、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各成員單位,共同擬定全國國土資源信息化規劃與實施方案,并會同部各司局和直屬單位編制涉及全國性的專項國土資源信息化總體方案、以部或部辦公廳名義印發的信息化相關文件,要符合“國土資源云”總體框架要求,由部信息辦審核,并經部信息化領導小組批準,統一對外印發。
《意見》強調,加強信息化年度項目管理。強化對已有信息化項目成果的集成整合。規范重要數據的內部提供和對外發布。統籌部署國土資源政務管理工作相關的應用系統。部信息辦要加強部向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部署政務管理工作相關的各類應用系統的統籌,在各業務主管司局提出需求的基礎上,統籌設計和統一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