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全國陸續召開的地方“兩會”新風頻吹,一個共通之處就是GDP的“點剎”。據統計,有27個省份GDP實際增速未達預期目標。而對今年增長率的設定,除上海首次未設具體目標、西藏持平外,其余26個省份紛紛下調了預期目標。以新常態的視角觀察,這是治理者駕馭市場經濟的理念成熟,從憑單一的增長率論英雄,到更注重質量、效益的平衡型增長,科學的政績觀正在嬗變中。
那么,當“后GDP時代”來臨時,比總量增速更重要的指標會是什么?
“結構!結構!”這是人民日報分析2015年經濟工作的一篇言論標題。的確,中國經濟由高速轉向中高速,結構調整是繞不開的核心議題。比如,投資與消費的比例,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區域間不平衡的改進,以及環境保護、民生改善都將是重要著力點。而從現實國情出發,縮小貧富差距應成結構調整第一戰。
貧富差距是市場經濟之殤。競爭有高下,勞資有對立,一定程度的收入分配差距難以避免。而今,標志貧富差距程度的基尼系數,已達0.469,就算已實現“六連降”,可仍遠超國際警戒線。城鄉之間、行業之間、區域之間的收入差距,最多超過3倍以上。而一些壟斷性行業、金融行業,更高于普通勞動者10多倍。至于個別挾資本生威的企業主,與底層員工的薪酬差距更為驚人。
有人將此歸結為轉型期,但,任憑這一差距不斷拉大,將會嚴重影響內需的擴大,傷及經濟增長的可持續性。畢竟收入是消費的基礎,任何良性循環的市場經濟體,都離不開相對均衡的社會成員收入,支撐當地內需、特別是消費需求。否則,過大的貧富差距,不僅影響著各地公平,造成不穩定因素,還會誘發實體經濟結構失衡,釀出區域性的風險乃至危機。
正因此,一些國家非常注重運用稅收手段“均貧富”,也即靠轉移支付的二次分配環節,實現收入分配適度均衡。在我國,這一任務尤為艱巨,對中央來說,發揮公有制優越性,是縮小貧富差距的首要職責。而對各地來講,情況雖然千差萬別,但抓好扶貧攻堅,對屬地的高收入者嚴格征稅,仍是共同的必盡之責。至于工資集體協商、最低工資標準,更應成為日常化工作。
有人覺得,縮小貧富差距的工作太瑣碎,不容易見到成績。其實,相對GDP數字的“顯績”,這一“潛績”并非不劃算。一方面,經濟增長的紅利可以由此輸入老百姓的口袋,共享發展成果的同時舒展社會情緒;另一方面,均貧富生成的經濟后勁更足、更踏實,稅收增收更可為環保、教育、醫療等民生工程“進補”,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這筆賬,需要治理者細細思量。
無論降下來的GDP指標,還是升上去的結構、民生指標,社會公平正義都將是蘊藏其中的新內涵,這些也都是各地政府“兩會”上的莊嚴承諾,具有法律效力,必須久久為功,從而真正告別GDP盲目崇拜,真正走向民生理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