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英洪 :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法學博士、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專家委員。
幾年前我在研究城鎮化問題時,就明確提出了法治城鎮化的概念,認為新型城鎮化應當是法治城鎮化。當前,在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中,法治城鎮化是很重要的議題。簡單地說,法治城鎮化是約束政府公權力的城鎮化,是保護公民基本權利的城鎮化,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城鎮化。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是將城鎮化納入法治軌道最好的發展契機。推進法治城鎮化,我認為要從以下五個基本環節上著力:
一是從立法環節上著力。古人云:立善法于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國,則一國治。凡是傷害農民權利的法律法規都應該修改或廢止。一方面,在長期的城鄉二元體制下,有很多的法律包括《土地管理法》,還有一系列的政策法規,是不利于保護農民土地財產權利的。對這些法律,立法者應該根據建設法治中國的戰略要求予以堅決廢除。凡是不正義的法律都應當廢除。另一方面,隨著社會的發展,還存在有關立法滯后或法律缺失的問題,有的社會實踐沒有相關法律支撐。比如我們已經出臺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但“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就一直沒有出臺。這樣的例子很多。此外,雖然我們有了很多法律,但是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后,一些與法治理念不一致的法律,需要加快修改補充。如果這些法治問題不解決的話,我們無法應對城鄉不斷爆發出來的強征強拆的個案。我國城鎮化中爆發的強征強拆個案問題很多,這與我們的基本制度結構是有關系的。在新一輪改革中,我們最需要的是構建法治環境,凡不正義的法律必須廢止,我們需要良法治國。什么叫法治?亞里士多德說了,制定的法律大家都服從,同時大家服從的法律又是正義的法律,是良法。
二是從執法環節上著力。一方面,現在一般強調要嚴格執法,我們仔細推敲一下發現,良法是應該要嚴格執法,但不好的法律要修改,而不是嚴格執法。例如對農民權利不利的舊法律,越嚴格執行就越對農民不利。特別是舊的不正義的法律,如果嚴格執法,社會就不能發展了。另一方面,還存在這么一個突出問題,有的地方政府對農民嚴格執法,對老百姓嚴格執法,而對政府自己,卻不是嚴格執法。我們發現,一些地方,凡對政府部門有利的事而對農民不利的事,就嚴格的執法,比如征地拆遷就嚴格的執法;凡對政府“不利”的事而對老百姓有利的法律,就不執行。法律對老百姓的約束與對政府的約束嚴重失衡,這是很嚴重的問題。《韓非子》說:“圣人治吏不治民”。政府堅持依法行政、堅持以法治約束政府是關鍵。
三是從司法環節上著力。司法關鍵是公正。但是在這個環節上,涉及到征地拆遷問題的,一個比較普遍的現象是法院不立案,民告官很難,造成了大量的信訪案件,引發了一系列的自焚事件、群體性的事件。有時拆遷者和被拆遷者都會成為犧牲品,比如最近媒體報道,福建省一位農民在被征地拆遷中澆汽油自焚,他抱著村委會主任一起燒傷。有的則在拆遷中發生爆炸案例,參與強拆的村干部等人也有被炸死的。在這種暴力城鎮化中,我們的社會都要為此付出血淚的代價。如果法院不立案,立案后不公正司法,這就缺了一個維護正義的環節,這個社會就很難有序地治理。行政訴訟法剛修改,2015年5月1日形式實行。我們希望新修改行政訴訟法后,能夠保障農民有效地通過法律的手段來維護權利。如果社會問題不能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解決,這個社會就會充滿著暴力和悲劇。我們要懂得,法律是解決糾紛最有效的和平手段。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那樣:“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所有司法機關都要以此目標來改進工作。
四是從守法環節上著力。守法,一個是公民守法,一個是政府守法。公民的法律素質不高,不利于守法。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發現政府不守法的現象更嚴重,更不利于推進法治建設。現在拆遷中很多老百姓都主動地去學習法律、了解法律、了解政策,而有的地方政府則不公布相關政策法律,不讓老百姓知道相關政策。一些地方政府不守法的現象相當普遍。比如宅基地問題,有的地方政府長期不批宅基地,老百姓怎么辦?但如果你沒有經過地方政府的同意就建房子,地方政府就馬上把你房子拆掉了,他們這種執法很快很高效。有的地方政府自己不守法,卻還說你老百姓違法。如果政府不守法,就不可能有普遍的公民守法。政府帶頭守法能夠為社會守法樹立標桿,從而引導整個社會守法。新型城鎮化迫切需要建設一個守法的政府。
五是從維權的環節上著力。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維權,這些環節對推進法治城鎮化缺一不可。農民權利受到侵害之后需要法律救濟。但長期以來有的地方政府片面搞“穩定壓倒一切”,從而把正當合法的維權者壓制下去。這樣就催生了一個怪現象,因權利受到傷害的農民不能通過法院正常維權,就只能通過信訪申冤維權。但有的地方又將信訪搞成指標管理責任制,層層加壓,這就使產生了另一個怪現象,就是有關部門不是積極地解決人們群眾反映的問題,而是全力去解決反映問題的人。誰上訪,就去解決誰。這是過去維穩導向中存在的很大的社會問題。我們有關部門不去解決公民反映的問題,卻去解決反應問題的人。這種傳統的維穩之術背離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實在太遠。在強征強拆中發生的一些自焚事件,都是因為農民無路可走、無法通過正常的渠道維護自己的權益,只有通過極端的暴力方式,自我犧牲,報復社會。對此,我們要痛定思痛,要通過維權來實現維穩。
我國正處在高速城鎮化進程中,要使城鎮化能夠真正造福于民,就必須將新型城鎮化與依法治國有機結合起來,將城鎮化納入法治的軌道,走法治城鎮化之路,切實把保障和實現農民權利作為推進新型城鎮化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城鎮化,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維護和發展農民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