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保障房小區,本來是政府的惠民工程,但建成使用后,卻出現了意想不到的現象。據報道,廣州荔灣區芳和花園是廣州大型保障房樣板社區之一。這個由回遷戶、中低收入群體所組成的大型小區,自正式交付使用以來,短短三年,該小區住戶出現輕生傾向的案例高達700多宗,雖然最終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的不足10宗,但服務該社區的社工團隊卻面臨人手和能力不足的尷尬。這并非孤例,前些年,也有媒體報道,廣州的另一個大型廉租房社區金沙洲社區,精神病人的比例比廣州其他社區高3倍多。
看到這種情形,可能很多人都會下意識地聯想到貧民窟。但顯然,保障房小區與貧民窟有本質的不同。國外貧民窟是公共服務極度缺位的結果,而保障房本身就是政府提供的一種公共服務,可以說是政府和社會送給中低收入群體的禮物。
不過,如果說貧民窟的問題是公共服務的缺位造成的,那么保障房小區的問題就是公共服務不充分造成的。總體看來,保障房小區的這些“問題”住戶,他們的問題可以分為兩種,一種并不是由保障房引發的,比如說貧困、疾病等,以及由貧病交加而引發的各種心理問題和行為怪異。只是他們集中居住在保障房小區后,問題也集中地顯示出來了。另一種,則是因為諸多弱勢群體集中居住之后,小區形成的群體環境和氛圍,從而使得一些問題更加嚴重了,特別是心理問題和精神問題。同時也可能會產生其他問題,比如交通、治安與環境等方面的。
那么問題的解決,大抵也就需要兩條腿走路。對于弱勢群體固有的問題,需要有針對性地加強社會救助,解決或緩解他們的困難。在這個方面,除了傳統的救助模式,目前方興未艾的社會工作也可以提供很大的幫助,社會工作者能夠以專業的態度和方法,幫助困難群體解決這樣那樣的問題,包括心理和精神的危機。但我們從新聞報道看到,政府對于社會工作機構和人員的配置,存在著數量少、分配不合理等問題,需要進一步在探索中完善。
同時此事,也應該引起各方面對于建設保障房、廉租房小區這種模式的反思。誠然,要大量地解決弱勢群體的住房問題,建設大型小區是必要的選擇。但這種大型小區的弊端也是明顯的。除了上述種種顯性問題,更嚴重的是,這些小區的存在,使得居住其中的弱勢群體有了清晰的辨識度,無形中與社會其他人群有了鴻溝,容易引發群體之間的隔閡。這種狀況,對于各個人群都是不利的。因此,在肯定保障房小區建設積極作用的同時,還應該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其他模式,實現保障性住房建設模式的多元化。有了“大集中”,是不是也應該有“小分散”?比如說把一些分散在各個社區的存量公房改造成的保障性住房;在建設商品房小區的時候,也“搭車”在這些小區建設一些保障性住房;對于各種類型保障性住房的公共資源配置和公共服務力度,也應當予以適當傾斜。
這就需要全社會的配合。然而,現實好像不那么簡單。廣州某小區存在一堵“柏林墻”,就是因為商品房業主認為同處一小區的解困房業主管理費交得少,于是修了鐵絲網墻,不讓解困房業主享受小區的公共配套。這不免令人喟嘆!經驗證明,某些行為在傷害別人的同時,最終都會傷害到自己,而消除對弱勢群體的歧視,受益的會是所有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