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2-21 19:09:42
來源:荊楚網 作者:柏文學
19日下午5點左右,河南信陽市光山縣上官崗幸福花園一棟在建樓房,正在澆灌混凝土時,突然發生傾斜,整個樓層都坍塌下來。事發時20多人在施工,粉碎性塌方掩埋了大部分工人。目前,5名死者身份已確認,事故搜救工作也已結束。事故發生后,開發商被當地警方控制。(12月21日《京華時報》)
感謝媒體及其記者、編輯,新聞中不再有“傷者和死者家屬目前情緒穩定”云云。體諒了讀者,使之避免額外的頭皮發麻、心弦發顫、怒發沖冠一場。同時感謝媒體遵循職業規范做了一件實事,告訴了讀者,“發生事故的樓房預建3層,建第一層就發生了坍塌。幸福花園小區的開發商為光山縣城鎮建設開發公司,設計單位為長江大學設計研究院,監理單位為光山縣工程建設監理站。該小區的土地性質為商業用地。”這樣讀者就可以有的放矢地自言自語式追問:在建樓房坍塌,控制開發商就夠了嗎?
光山縣城鎮建設開發公司和建筑公司的法人,以及項目施工負責人,當然要被控制。預建3層的樓房,第一層還沒建成,就粉碎性塌方了,這比“豆腐渣”還要“豆腐渣”啊。無論是偷工減料,還是地基沒打牢,或是施工不規范,施工方首當其沖,“罪責”難逃。這許多年來,樓房倒塌的事件多不可數,該項目施工方面對無數前車之覆,根本就沒有哀之鑒之,而是肆無忌憚地重蹈覆轍。如果施工方是嚴格遵守規范、完全按照設計施工的,那么設計方的漏洞也是其大無比、顯而易見的,為了施工安全,施工方也該拒絕接受這個施工項目。
光山縣工程建設監理站負責人不該被警方控制嗎?如此駭人的豆腐渣工程,從開工以來,監理方都不曾看出蛛絲馬跡?如果監理者認真履行職責、一絲不茍,依然沒有能夠監理出該工程的“豆腐渣”痕跡,那么監理程序豈不形同虛設、徒有虛名?監理單位還有必要存在嗎?如果工程建設監理站監而不理、不監不理,那就是明顯不過的失職瀆職;人命案子既出,工程建設的監理者能逍遙法外?同時,該工程項目的設計方案,也應受到質疑,政府建設管理部門應立即啟動程序,將此設計方案委托利益無關第三方審查,確定設計者有無責任。
政府本身的責任,更不能被有意無意地忽略。這個工程項目政府部門是如何批準的?這個商業用地是誰大筆一揮簽發的?事故現場下面,原來是一片水塘、一條河流,被填埋后進行施工的。眾所周知,水塘河流因為常年積水,底部淤泥深厚,土層濕潤松軟,根本不是建造樓房的適宜之處。另外請問,在中央要求建設生態文明的今天,城市里的水塘與河流難道不是很好的、寶貴的生態風景嗎?難道不應當把水塘河流疏理建設成城市公園供老百姓休憩身心嗎?應追查是誰主張廢棄這珍貴的城市風景資源來出賣土地搞商業項目的?
總之,人命關天的樓房坍塌事件,追究責任的目光不能僅僅盯在開發商身上。以上所有關聯方、各個環節有無失職瀆職現象,都應接受質疑、審查,結果應公開透明公告大眾。現場圍觀群眾說,地基肯定沒打牢。可以說,無論有多少原因,其中必有“地基沒打牢”。地基對于大廈之重要性,怎么形容都不過分。國家的“地基”就是民心、人民的信任。要打牢國家的“地基”,必須把反腐斗爭進行到底。“老虎”打完了的念頭,是盲目的、缺乏辯證法修養的。幸福花園坍樓事件中,有沒有暗藏的“老虎”和“蒼蠅”?“老虎”和“蒼蠅”不打掉,老百姓的“幸福”安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