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通沿江沿海,到處可見紅火建設的場景。然而,長江和大海在帶給人們財富和繁華的同時,也帶來了一次又一次生死險情。據南通海事局指揮中心統計,2007年—2009年,南通共處理水上險情594起,今年上半年已處理91起。雖然98%的險情都得到了及時救助和處置,卻依然透示水上安全形勢的不容樂觀。
長江南通段,被專家認為是世界上通航環境最復雜水域之一,而這個最復雜與目前當地沿江沿海高強度開發相疊加,不能不讓肩負水上安全重責的海事部門憂心忡忡。而更讓人憂慮的,是海事監管還面臨著不少客觀因素的制約:一些企業乃至個別由政府主導的建設項目依然在搞“先上車后買票”,小型船舶運輸超載的現象比較普遍,船員中不少人屬于“放下鋤頭就上船”;海事部門自己也有“內窘”,主要是水上搜救體系缺人缺物缺錢。
據南通海事局副局長韓光民介紹,南通沿江水域至今尚無專業危化救助隊伍,沒有危化品污染應急處置設備設施器材庫;沿海水域也缺少專業救助船舶,海上搜救行動主要依靠漁船和工程船舶。此外,專項經費缺口也比較大。目前,長江南通段由國家投資建設了4個巡航救助一體化基站和1個大型監管救助綜合基地,海巡艇及執法人員的費用納入了國家預算管理。然而,在實際救助過程中,海事部門的力量往往不夠,許多次的水上搜救只能依賴于社會力量“學雷鋒”。“一次可以,兩次可以,但總不能每一次都叫企業承擔吧?”
記者了解到,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江蘇省水上搜尋救助條例》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水上搜尋救助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為水上搜尋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但是,這一規定比較籠統,也沒有規定比例和份額,海事部門希望盡快細化,盡快執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