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4日召開的全國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從9月起,我國將開展為期兩年的工程質量治理行動,質量終身責任制將首次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并將在每一處建筑物的明顯位置設置永久標牌,載明責任人信息。
“凡發生工程質量事故或重大質量問題,不管責任人是否離開原單位,是否已經退休,都要依法追究其質量責任。”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王寧表示,治理行動不僅要全面落實項目責任人質量終身責任,還將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
8月25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出臺《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明確指出,建筑工程的具體責任人為勘察項目負責人、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經理、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以及總監理工程師。工程項目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發生工程質量事故,發生投訴、舉報、群體性事件、媒體報道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嚴重工程質量問題,或由于勘察、設計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都首先要追究這五人責任,并且是終身責任。
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司長吳慧娟介紹,這是我國首次明確建筑工程領域質量問題的具體責任人,以及相關責任如何追責。“以往我們在質量監管上也是終身追責,但主要是問責企業,現在則是把責任落實到人,監管力度更大,而且更具操作性。”
為全面落實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此次治理行動還將建立“三大制度”護航,即書面承諾制度、永久性標牌制度和信息檔案制度。從今年9月起,工程開工前,五方負責人必須簽署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工程竣工后設置永久性標牌,載明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五方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的信息。
“竣工驗收后,包括五方項目負責人身份證號、執業證書號等基本信息,責任承諾書,法人授權書在內的信息檔案,將移交城建檔案部門,統一管理保存并建立數據庫,最終實現全國建筑市場的信息化監管。”住房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副司長尚春明介紹,全國在建建筑面積超過100億平方米,從業人員超過4500萬人,而現在地方執法人員不足5萬人。建立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系統基礎數據庫,不僅有利于建立更有效的監管模式,而且將為今后建筑全壽命周期的維護與監管夯實基礎。
會議決定,今年年底前,北京、上海、安徽、江蘇等8省市要完成本地區建設企業、注冊人員、工程項目、誠信信息等基礎數據庫建設。2015年底前全國統一平臺將建成。
住房城鄉建設部部長陳政高說:“對各省市自治區住建廳的這項工作的進展情況,我們也會表揚先進,促進落后,決不含糊。同時,要堅決防止和查處工程質量事故背后的腐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