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環境保護部總量司副司長黃小贈今日參加中國政府網訪談時表示,排污權制度是資源環境領域一項重大的、基礎性制度改革和創新,它的主要目的是充分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倒逼企業節能減排,倒逼產業結構調整,倒逼企業結構升級。
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15年的試點地區全面完成現有排污單位的排污權核定。到2017年的年底基本建立排污權的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為全面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奠定了基礎。
黃小贈在評價此《意見》時表示,環境是一種重要資源,同時又是一種公共產品。如何創新機制,發揮市場對環境資源的配置作用,是環境保護政策措施的重要內容。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發展環保市場,推行節能量、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
黃小贈表示,盡管《意見》是針對排污權這項制度的試點,但毫無疑問,這是落實《決定》生態文明制度創新的一個重大政策實踐。市場化的產權交易已經成為國際節能減排的主流方式,使購買排污權的企業能夠擴大再生產,出售排污權的企業可以獲得資金支持,就能夠促使企業內生動力,開展節能減排各項工作。所以我們認為這項制度是資源環境領域一項重大的、基礎性制度改革和創新,它的主要目的是充分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倒逼企業節能減排,倒逼產業結構調整,倒逼企業結構升級。
黃小贈稱,這項制度推進對整個國家未來產業結構調整、環境管理轉型、環境資源市場配置、總量減排精細化管理都起到促進作用,也對全社會樹立環境資源的有價理念,改變以往環境資源無價或者無償這種理念,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產生積極和深遠的影響。